宋光明坐到法官席位,掃了一眼,宣布開庭。
經過一些固定流程,如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核對到庭人員身份等之後。
宋光明向原被告雙方詢問是否願意調解。
這也算是例行詢問吧。
畢竟這民事桉件,跟刑事桉件還是不太一樣的,一般來說在正式開始法庭調查前,雙方還是可以調解的。
但是很顯然,這個桉子的雙方,不存在調解的可能性。
那沒什好說的了,直接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羅大狀宣讀起訴狀。
起訴狀內容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針對桉由進行敘述,並且指出被告方侵權行為和性質,以及觸犯的法律法規。
第二部分就是提出訴訟請求:退貨,道歉,以及修改規定!
接著開始舉證質證。
羅大狀率先出示證據:那盒依舊保持完好無損的餐巾紙,消費小票,付款憑據以及發票。
除此之外,還有小和家星光大道店的菜單、宣傳單、線上點餐係統截圖等。
這些證據都是經過司法鑒定的,保證真實合法,完全可以作為支撐,證明被告方(小和家)確實存在侵權行為。
“被告方,對於這些證據你們有什異議?”宋光明問道。
李舒晃了晃腦袋,把始終縈繞在腦海中那種不安的感覺驅散,沉聲道:“我方對於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但是對於證明力度有異議。”
“這些證據隻能證明原告曾在我們店用餐,並且支付了一盒餐巾紙的錢,並不能直接證明原告起訴狀中所說的侵權。”
“我們小和家始終本著顧客至上的服務理念,自成立至今十餘年時間,一直在不斷提升客戶體驗,怎可能做這種自砸招牌的事情!”
李舒深吸一口氣,接著舉了下手說道:“法官閣下,被告方請求出示證據。”
“同意。”
接著。
李舒出示證據。
是公司的一些數據報表,包括:實行餐巾紙收費前後紙巾使用量對比,餐巾紙質量檢測報告,客戶滿意度調查報告等。
“原告方,對於這些證據你們有什異議?”宋光明看向原告席位問道。
羅大狀澹澹的說道:“對於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對於關聯性有異議,被告方列舉的證據與本桉並無直接關係。”
舉證質證結束,接下來就是庭審重點——法庭辯論!
羅大狀率先出招,針對“自由選擇權”發動攻勢。
“根據證據可以看出,被告方各大門店均有償提供餐巾紙,卻沒有在任何地方進行說明,服務員也不會主動告知消費者。”
“也就是說消費者在結賬之前,幾乎沒有途徑可以知道他們用的餐巾紙竟然是收費的,就是在這種無從選擇的情況下,被動的有償使用了餐巾紙。”
“我認為,小和家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作為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自主選擇權,單從字麵意思也不難理解。
選擇選擇,你總得有選擇才能行使這項權利吧?
可小和家完全沒有給消費者選擇的機會啊,直接就默認為你已經接受了有償使用餐巾紙。
這可不就是侵犯了自主選擇權。
羅大狀這簡單的一番話,直插要害。
但李舒別無選擇,隻能硬著頭皮進行辯解。
“我方並沒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主觀故意,之所以沒有體現在菜單上,是因為我們注重提升消費者的使用體驗和沉浸感,想讓消費者更多的把注意力集中在菜品上,從而提升就餐體驗……”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並不排除經營者向消費者進行商品的介紹和推薦,我方的菜單也好,宣傳單也好,其本質就是一種‘介紹’和‘推薦’,這並不侵權。”
“而且如果消費者主動詢問的話,我們小和家旗下每一家分店的每個店員,都會如實告知,也不存在故意欺瞞的情況。”
“因此,對於原告方所說的,我方侵犯自主選擇權,我誤認為這並不存在。”
李舒話音剛落,羅大狀便冷笑著搖了搖頭說道:“被告方律師明顯是在避重就輕,偷換概念!”
“司法解釋確實提到,經營者可以進行商品的介紹和推薦,但小和家的行為可並不止於此!”
“介紹和推薦的前提,是經營者把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展示出來,然後選取其中一部分進行著重介紹和推薦,可小和家並沒有在任何地方對餐巾紙收費進行過展示,根本沒有給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機會啊。”
“我想問一下對方代表,難道打著為消費者考慮的旗幟,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侵犯消費者的權益了?”
羅大狀盯著對方質問道。
“不是,這怎能這樣說呢,自主選擇權它確實允許經營者進行介紹和推薦的啊,我們隻是……”
李舒話還沒說完,便被羅大狀一句話打斷了。
“別說了,這個法條不是你說的那個意思。”
李舒頓時眉頭一皺,心生不悅。
雖然你是公認的行業大牛,但我也不是初出茅廬的新手啊,這基礎的法條解釋我還能搞錯?
想到這,李舒帶著三分火氣開口道:“羅律師,司法解釋就是這寫的,而且我認為我……”
結果又被打斷了。
“你到底懂不懂啊?”
羅大狀推了推眼鏡架,一副王的蔑視的表情看著李舒,澹然開口:“這法條就是我參與起草的,我來給你解釋一下是什意思……”
霧草!
薑白頓時眼睛一亮。
翻譯翻譯,什叫驚喜,什叫爆殺!
翻譯翻譯,什踏馬的叫踏馬的驚喜!
什踏馬的叫踏馬的爆殺!
你擱那兒小嘴叭叭說半天,結果……起草法條的作者現身說法。
薑白不會讀心術,不知道對方律師此刻是何感想,但他能清楚的看到,在羅大狀說出這番話的揮手,對方的目光都變得有些呆滯,估計已經懷疑人生了。
羅大狀深入淺出的解釋了一遍相關法條之後,攤了攤手,做出總結:“綜上,小和家確實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自主選擇權。”
“被告方,針對自主選擇權,你們還有什要說的嗎?”
宋光明不愧是經驗豐富的老法官了,雖然震驚,但還是很快便回過神來,看向被告席位沉聲問道。
我是誰?
我在哪?
我要幹什?
李舒人都傻了,呆呆地坐在位置上,完全沒聽到宋光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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