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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好了一切,已經是萬事備,隻東風。
隻不過,隨著東風一並而來的,卻是內閣幾位大學,還有尚書鄺埜。
輔曹開見山道:皇上,出巡漠北乃大事,需經朝議而定,豈可中旨?
所謂中旨的,本源自唐朝,指的是未經中書門下由內廷直接發出的。
通常說,聖旨是朝廷正式下達的詔書,需經過皇帝與朝廷共同認可,方才生效。
唐宋時,最大的權力機關是中書省,到了明朝,朱元章廢除書省,自把皇帝丞相的活一並兼了,到永樂朝,朱棣實在幹不,又不敢輕易廢除祖製,於是偷換概念,將部分工作下放到內閣。
至仁宣期,內閣三楊的勢與俱增,逐漸發展成為新的中書省。
因此,明朝的聖旨由內閣擬定,禮監加印,方才生效。
如是皇帝要下發聖旨,必須經內閣決議後方可拿到司監加印,個程叫做票擬。
大致的流程是內幾個人投票,誰讚,誰反對,最後看結,是否通過。
若順利通過,繼續走流程便是了。
不過,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投反對票的人占多數。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內閣會將聖旨和票擬結封起來,給皇帝退回去,稱之為封還。
換言之,皇帝並非想下就,也得看人家內閣是否通過。
每一份聖旨,都必須經過朝的備桉,並且有內閣大學士的附署才具備法律效力。
這樣的製度是為了製約皇權,防止皇權濫用,同時也防止佞臣當道,為禍堂。
然而,有一種聖比較殊,就是中旨。
這種聖旨由皇直接下發,內閣有票擬記錄,沒有存檔,理上來說,是可作數。
若是朝廷官員不買皇帝的賬,甚至可以將旨,你送來的,我怎給你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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