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發現他太耽誤我學習了,就在寒假在網上告了白。
發了一首歌給他,叫他聽。
那首歌表麵上是一首純音樂,但歌最後有一句:我喜歡你!
發過去了好久他都沒理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聽。
於是乎我寫了一篇小作文給他:
四百七十多天的喜歡也許不是很長,但十天的準備還是敗給了小狀況,禮物沒到很遺憾,糖沒送出也有遺憾。
猶豫了很久,但還是決定和這一切做個了斷,無論這篇章的結局是好是壞我都坦然接受。
不二家是我送的,傘也是我送的,蘋果也是我送的,所以你有什要跟我說的嗎?那個充滿我日記本的男孩?
我等了他一晚上,他第二天的下午才回的我消息。
在那之前我發了一條說說內涵他。
他跟我解釋說自己洗了一上午的衣服。
後麵嘛,就拒絕了,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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