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先生,您看一,這一塊土地就是澳洲給我們劃出來的土地。比利曼恩拿出一張澳大利亞地圖,上麵已經標注出澳大利亞準備出售的土地。
張俊平接過地圖看了一眼。
果然,同他所想的,澳大利亞賣給他們土地,都集中西澳和南澳那邊。
都是非常涼的原始叢林和渺無煙的荒野。
也不是沒有人煙,麵有始部落存在。
二十萬平方公並沒有集中一起,而是分成了三土地。
這樣一,比俊平原來想的,山脈占三分之一的情況,還更多一些,有一半都是山地。
當然了,價格也更加的便。
可以,就這樣吧!張俊平笑著點頭。
上去,澳洲那邊把一些沒用的荒山連同平原一塊作價賣他們,好像賺了便宜。
其實,誰占便宜還不好說。
畢竟,他買地的根本目的是探礦、開礦。
隻要是,後世幾個礦區在買下來的土地麵,張平就不會吃虧。
至那多荒山,說不定麵藏著許多張俊平不知道的礦藏。
張俊平上一世也不是研究地理的,也不是究采礦的,隻是模湖的知,澳洲有幾個比出名大礦區,具體範圍根本不知。
所,隻能用這種辦法,廣撒網,重點撈。
張俊平確定之後,利曼恩代表比利兄弟公司和澳大利亞政簽土地買賣合同。
正式買下二十平方公土地的所有權,勘探權和開采權。
在外,三種權利是分開的。
你擁有土地有權,但隻代表擁有土地上的使用權。
不能開采地下礦產,甚至連勘探都不行。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