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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妖法。
用妖力在身體,乃至器物,亦或是淩空刻畫出的神妖文符號,產生和文法似的戰法效果。
多寶之前就曾李長安麵前,施展妖法,催動黃眼和黃金耳。
的確法為類似。
但是多寶話話外所說,銘妖法比文差了不是星半點。
就比是人族武道和妖族之間的差距,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李長安看手中印刻著火鴉族銘妖法的獸骨,上麵的妖文符號看似繁複,就像鬼畫符一樣,但細辨,卻能看得出其中的些許規。
【話說,目前朗讀聽書最好用的.安裝**。】
如果每一個妖文符號拆開就會發現,不同的排列組合,就會生出不樣的銘妖法。
是這些妖符號極為繁雜,每一個筆畫,都有好幾妖文組合,所以看起來會比文法更加瑣碎,而且沒有章法。
李長安邊看邊對照文法。
人族文法,起源於詩文典籍,文士從中悟出文法,而後借助文法篆字,勾動天之力,爆發出強大的力量。
換話說,文法篆字類於鑰匙,類似於引,可以引動龐大的天地之力為己用。
而銘妖法中,妖文符號同樣是鑰匙,是引線,但卻引不了天地之力,隻能引妖中蘊的威能。
換句話說,就是有少力,隻發多強戰力。
和文法的距,就是在這體出來。
文法一分力也許可以引動十分的天地之力,乃至百分之力。
但銘妖法,一分力,最多也就爆發出力。
和文法兩相比較,屬雞肋。
隻能用作妖族戰的補充輔助之用,無法作為主戰力。
但銘妖法卻依然讓李安看重的地方。
《雲翼》上的妖之,和文法篆同,因為上麵的每一個妖文符號,有極強的人為雕琢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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