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中,羅耀明竊聽‘老板’的犯罪證據,接收器就在他辦公室,所以隻要進入他辦公室,就能找到犯罪證據。
不過,收查令並不好申請。
梁俊義直接搖頭,謹慎的說道:“這樣太打草驚蛇了,上麵的意思是偷聽出他們確鑿證據再收網。”
曾小賢就知道梁俊義又優柔寡斷了,雖然被拒絕了,不過不著急,接著解釋道。
“昨天你們去安裝竊聽器的時候,羅耀明突然返回自己的辦公室,你們都說是我在樓下沒有看住他。
但我相信自己的眼睛,絕對沒有人在我的眼前遛上樓。
所以下班之後我回到了總局,麻煩師兄調取了大廈附近所有的監控。
確定在我們行動前的兩個小時,羅耀明就已經進入大廈,但是他沒有回到自己的辦公室,而是去了頂樓他老板的辦公室。
所以他回辦公室的時候,不是從樓下上去,而是從樓上下來。
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他應該是在老板的辦公室安了竊聽器,而接收器應該是自己的辦公室。”
聽了曾小賢的分析,梁俊義雖然表示認同,但還是說道。
“這一切都隻是你的猜測而已,沒有證據不要輕舉妄動,李光也不會同意你冒險的。”
曾小賢看勸不動對方直接說道。
“今天晚上我可以潛入進去,確定一下是否有竊聽器的接收服務器。
如果能證明羅耀明確實監聽了他老板,那羅耀明辦公室就一定有老板的罪證。“
梁俊義還要說什,曾小賢接著說道。
“我知道這種非法取證是無法作為呈堂證供,所以我不會帶任何東西出來,隻等第2天申請搜查令,堂堂正正的將證物找出來。”
雖然梁俊義不同意曾小賢的計劃,但還是找來了李光,李光很相信曾小賢的判斷。但是派警察潛入羅耀明他辦公室,沒有一個正當的理由,報告真的不好寫。
曾小賢看出了李光的顧慮又說道。
“其實林一祥和楊真已經給了我們很好的理由。
昨天的竊聽器就是他們兩個安放的,而今天他們就擅自更改竊聽內容,可以以不信任他們為理由,重新派人潛入安放竊聽器。
這樣在安放竊聽器的過程中要是再發現什的話,就合情合理了。”
經過再三權衡李光還是選擇相信曾小賢,畢竟隻要不被發現,還可以繼續暗中監聽也不會損失什。
這點風險他這個領導,還是可以擔得起的。
所以說嘛,都是同期的兄弟,為什李光可以一路順風順水的當上高級督察,而梁俊義隻是督察,這就是差距。
雖然梁俊逸在私人生活上,反插了李光一刀,但也僅此而已了。
為了避免節外生枝,曾小賢選擇自己一個人潛入羅耀明辦公室。
戒備森嚴的日軍司令部曾小賢都可以潛入,別說一個商業寫字樓了。
竊聽的接收器其實很好找,隻需找到信號源就行,因此很快證物被找到。
將錄音複製一份,曾小賢便回到了竊聽小組的總部。曾小賢拷貝的錄音確實是老板的犯罪證據,老板不隻是金融犯罪,還有指使他人,恐嚇綁架等犯罪行為。
確定了羅耀明確實收集了很多他老板的犯罪證據,李光也不由感歎到。
“看來,這個羅耀明替我們找好了他老板的犯罪證據,這個老板,居然是華業集團的主席馬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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