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闕,出生在父母的殷殷期盼,和祖父的期待中。
宋闕,是祖父親自為我取的名。
希望我能承襲他的文才,在詩詞上有所造詣。
幼時的記憶太過久遠,我已經記不大清了。隻記得,祖父對我甚是疼愛,回到府,便經常抱我玩耍。
相府出事那年,我才剛過四歲。
那一日,相府外忽然出現了大量侍衛,祖父從外回來之後便病重了。
接著,很快便逝去了。
父親連夜帶著母親和我,一路奔波著離開了京都。
之後輾轉各地,去了下水村。
此後,我們便在下水村落腳,住了下來。
在衙門調查清楚,那女人的確是死於摔傷。
我一直在忍耐。
於是,那一次我終於出手了。
有些是被我陷害,破壞地的莊稼,被家的大人揍。
他們竟要我將那胖女人給娶了。
可換來的,卻是他們的得寸進尺,甚至,出言調戲。
畢竟,我可是鄉鄰眼中的“乖孩子”,如何能幹出那樣心狠手辣的事來?
要不是忽然發現,有人看到了我,我想最後我可能真會看著他被淹死。
我的腳邊,其實有一根竹竿。
那件事後,在那小孩的“保護”下,我總算過上了平安順遂的生活。
且我告知他們,那女人之死,他們難辭其咎後,他們才沒再繼續糾纏我。
那小孩後來也再沒有找過我的麻煩,反而成了我的保鏢。
當時我就站在環水河邊兒上,看著他在水撲騰,一次次的往水底掉。
昔日的我,有多驕傲,多受人追捧。那時的我,便有多狼狽,多遭人嫌棄,還有可憐。
那女子大膽無比,竟當眾對我示愛。
那日,我是被逼急了,才上的山。
摔下來的時候,頭磕凳子上,給磕死了。
就算下水村就在環水河邊上,也沒能幸免。
為了母親,還有弟弟妹妹,我隻能妥協。
母親囑咐我,要將京都的往事忘掉。融入下水村,要成為這個村的一份子。
可我卻不想救。
可盡管如此,我也去了一趟衙門。
我的腿廢了,再也無望科舉,成了廢人。
虧了被她繼母攔下,加上有村人幫忙,我們一家才沒出事。
若不是村的黃獵戶出手相救,我怕就交待在山了。
兩人去環水河邊取水,丟了性命。
卻沒想到,竟碰上了一群狼。
一直到父親忽然決定,將我送去鎮上的書院上學。
時間一長,隨著京都的記憶遠去,我幾乎也快以為京都的一切,都隻是一場夢。
我的聲名,很快便傳遍了嶺泉鎮。
母親和韻兒便是那時候出的事。
那女人的父兄很快找上了門來,吵著要殺了我給那女人填命。
在這樣的情況下,那女人還在鬧。甚至要在我房上吊。
那時,我幾乎每日都能收到禮物。
父親和母親,也甚少離開村子去鎮上。
我……討厭那些人用可憐的眼神看我。
並沒敢把當日看到的事往外說,也再不敢靠近我。
甚至,對其餘喜歡我的女子出手。
凡是欺負,得罪我的,我一個都沒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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