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初開盛世—第十二節好一根攪屎棍八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閑雲漫關 本章:第十六章初開盛世—第十二節好一根攪屎棍八

    事實上,此時的稽粥也清楚該結束這次旅遊活動了,你現在要再給他提“消滅漢朝”這個遠大理想,他會認為你是在罵他。 可稽粥死要麵子,讓他這灰頭土臉地回家,那是癡心妄想,怎著也得沾點便宜再走。因此,稽粥催動大軍向漢營發起了連番攻擊。

    戰馬狂嘶,箭矢如蝗。這是漢匈二十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肉搏。

    應該,稽粥在這場戰役中是占據主導地位的,因為他帶來的清一色的騎兵。

    在兩軍對壘中,騎兵占據優勢,這是無可爭議的,因為畢竟他們跑的快。打與不打這個主動權完全掌握在他們的手上,想走就走,想來就來,高興了搞衝鋒,憋屈了就在遠處觀望一陣。

    可步兵就沒這份優越感了,短跑速度再快,也快不過戰馬,要讓十幾萬人全部練成飛毛腿好像也不現實。如此一來,步兵一旦被圍,通常情況下是原地不動的,擺個陣型,給對方的騎兵當靶子。如果你夠硬,夠結實,並且箭矢夠用,也許能多抵抗一陣,否則會很快玩完。

    幸運的是,這次被圍在中間的是程不識。如果稽粥曉得程不識隨後幾十年的看家本領的話,或許早就撤出了戰鬥。

    白了,程不識這一輩子最擅長的就搞防守,他的軍隊也一直以步兵為主,行軍很慢,但很堅實。凡是他率軍作戰,左右掩護、前後呼應等等一係列招數都要用上,並且安營紮寨也很有章法。行動起來,全軍一起動;紮下營來,敵人衝不動。他和匈奴人打了一輩子仗,從來沒敗過,匈奴人從沒在他身上討到便宜。不過我告訴你,他也從來沒有大勝過。

    他的這種打法的確不可能大勝,因為他最擅長的不是進攻,而是防守。靠防守要想大勝匈奴,簡直就沒理了。

    但這種打法並非程不識首創。事實上,曾經存活上百年的秦朝鐵騎靠的就是這種打法。

    秦軍之所以擅長防守,是與他們裝備分不開的。秦軍的武器裝備極為厚重,盾戟鎧甲都很有分量,總重量要在六七十斤以上。防守起來,盾牌在前,長戟在後,抗擊打能力很強;但衝擊起來就不是那一回事了,畢竟背著如此分量的東西跑起來不會太灑脫。

    如此一來,秦軍行動相對比較緩慢,但步步為營,極其結實。無論是陣前防禦還是攻城略地,都一步一個腳印,走的比較紮實。這個特點,對付東方列國很有用。因為列國都是一城一池的劃分地盤,秦軍打掉一個就賴著不走,並且還不容易被別人搶去。就這樣一步步蠶食,各路諸侯的地盤全部劃到了秦國的名下。

    有優點自然就有弊端。秦軍的這種打法對付匈奴人卻收效甚微。因為匈奴人沒有城池地域之分,你來了我就走,你走了我重來,你想追到我還不容易,畢竟你們都是負重長跑。想靠賽跑打勝仗,秦軍似乎不占優勢。

    秦軍對付匈奴的辦法就是防守,甚至不惜投入大本錢修建萬長城。

    實際上,早在列國紛爭時,秦軍的這個短板就暴露無遺。趙武靈王趙雍經“胡服騎射”後,模仿匈奴人練就一支勇猛無比的騎兵,甚至親自率軍出塞,趕的匈奴人四處亂跑,長驅千。途徑秦國地盤時,秦兵在城內鼓掌喊,極其豔羨,可就是沒勇氣出來幫忙。因為他們清楚,自己沒那個速度,出來參加長跑隻會被別人笑話。

    秦軍也清楚自己的短板,為降低這個短板帶來的危險,不遺餘力地研究戰術戰法、陣營陣型,研究的多了,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理論。

    這套理論被程不識繼承了下來,為他的亮相開了個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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