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事公事公辦:“知府大人應該知道,我們摘星樓的消息,一向是明碼標價的。”
意思是,你要問,就得給錢。
李知府當然知道,他歎了口氣,從懷拿出二百兩的銀票遞了上去。
管事拿了銀票,立即叫了人進來。
“去查一下李府二小姐的下落。”
那人很快查到了,“回知府大人,二小姐現在並不在柳州城。她去了豐城。”
“豐城!”李知府不解,“她去豐城做什?”
那人看了管事一眼。
管事:“知府大人,這就是另外的問題了。”
也是另外的價錢。
李知府:“……”
好嘛,一個問題一個價。
李知府想了一下,這問下去不是辦法,他說道:“這樣,本府委托摘星樓給她送個信,可以吧?”
管事點頭,“自然可以——三百兩。”
李知府:“!!!”
李知府忍疼,從懷又拿出三百兩的銀票遞了上去。
管事立即吩咐人送上筆墨紙硯,李知府卻是大手一揮。
“不必了,直接傳句話就行。告訴她,關於上次鬥詩之事,我已經找到了真正的作詩之人,她若不想名譽掃地,就給我在兩日內回府。否則從今以後,她就和李府再沒有關係。”
這是要斷絕關係的意思。
管事皺眉,“知府大人說的鬥詩之事,可是摘星樓前些日子所接的那樁交易?”
“不錯,”李知府道:“本府已查到,那些詩句根本不是她自己所作,而是偷抄了別人的詩句。所以那張契據也是不作數的,摘星樓還是盡早取消和她的交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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