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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文將新聞初稿重重的摔在桌上,麵色肅說:不管怎看,宗教事務都是國會用來控製教會的武器!他們表麵給教會發放福利,實則暗中收集教會報,好展開下一步行!
你覺得,國會還議員們的控製當嗎?
什意思?國會一直是溫莎王國高立法機構嗎?上下議院和君主共同組成,任何法律都要經過投票....
表麵上確實如此。
馬維拿起桌上的新聞初稿,再次一遍:但你要結合時事判斷,政治的本質就是權力搶奪,人們通過政治段,為自己取更大的權力、話語權....
新宗教法明確說明,要進行一次規模的審查活動,也是說,沒有在宗教事務局登過的,一律視為非,全部清除。
而這項律法的推動者,恐怕不是國王、上下議院,我是這樣認為的。
是國、上下議?
那能是誰?
萊低頭一琢,有些回過勁兒來了...
《新宗教法》,看似是在針對各所教會,但實際上,針對的隻是除了國教以外的教會。
在這場變革中,身為國的命運**會沒有受到任何波及,地位舊崇高,畢竟他們本來就是方教會....
懷疑《新宗教法》背後的推動者,是命運三**會?
嗯。馬維點點頭:雖然我沒有證據,不過自從神明降臨之後,各個宗教都沒有太大的作,不猜想,們是在等候皇的指令。
遠在王都的教皇,若是想乘風而起,掌握巨大的權力,肯定繞不開國會以及羅德四世,而作為掌權者,羅德四和國會豈能把力拱手讓人?..
他們之間勢會爆發場明爭暗鬥,《新宗教法》的頒布,在我看來,恰恰是爭鬥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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