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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四章
見蕭霖歉,淩瑜想著原身的冤死,還餘怒未消。
就算當原身做錯了事,可罪至死,就因為蕭霖高高,才打死了原身。
看看這些女子應聘的原因,這世這的高高的男人,那冤死們手的女人該計其數吧!
“皇,官府審案,都還講求證據,冤死一無辜之人!”
淩瑜按壓怒氣,耐心地和蕭霖講理:“可看看這些女子的遭遇,她們如果婆婆磋磨死,丈夫打死,她們難比罪犯冤嗎?”
“律法製定就保護無辜之人!這些女子也百姓,她們的生死就該由誰決定!”
“所以,提議,針對這些事,們該修改律法,把保護婦女孩童這些細節都列進!”
蕭霖認思索著,知淩瑜一同情這些女子的遭遇才激動地提這建議的。
想想魏州路的所見所聞,再想想這些年看到聽到的女子遭遇,蕭霖覺得律法的修訂很必的。
蕭霖虛心地向淩瑜請教,為維護女子的權益,還該加進什條例。一秒記住:m .j h s s d . bsp;o m
淩瑜見蕭霖如此心,也趁機為女子提了少她覺得公公平的建議。
比如休書這一條,淩瑜建議廢除,改為和離。
夫妻關係破裂,必須向所屬的地域官府提交申請,確因其中一方過失,或者夫妻關係無法維係的,準予辦理和離手續。
這就杜絕了男方任何無理休棄女方,汙蔑女方,導致女方休生活艱難的舉動。
對家庭暴力這一條,淩瑜也提了建議,隻受害者告,可以依傷勢的輕重對施暴者處於同程度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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