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一艘四十多長的大船拖著兩個龐然大物來到海岸。陳銘與老師和船員道別,回到獨自出租的房屋。
陳銘,在十四歲時父母離婚。因雙方都不想撫養陳銘,在雙方來回推送下,陳銘的倔脾氣崩不住了,向兩方各要兩萬宋幣作為斷子絕交費,但兩人怎會同意,非要將費用降到一萬宋幣,在經過長時間的商議,最後因陳銘生病急需用錢被迫妥協。但兩個人加起來才給一萬宋幣,於是陳銘花五千治病,好在不是重病要不然他父母就不用出錢了,剩餘錢省吃儉用的到十六歲。才與王震虛認識隨他們一起出海捕魚。久了王震虛感覺這小夥不錯便收他為徒。
按理說這狗血劇情不該出現,隻要陳銘將倆人告到專門保護未成年人機構,這事就會得到很好處理,但陳銘好麵子。不想把自己的糗事公之於眾,便導致如今處境。
陳銘坐在他那四立方米擁擠的出租屋,望著他盒內三萬巨款心一陣滿足。將盒子藏起來,按了一下胸口,隨後四周頓時黑暗起來很快陳銘四周由黑變藍。視野開闊了起來,這是陳銘專屬外掛。
很快眼前出現一頭巨大的鯤獸。這隻鯤獸身形虛幻,宛若靈魂,這就是靈魂。這隻鯤獸正是今天王震虛所斬殺,它的靈魂被陳銘收走,陳銘望著這巨大的鯤獸,鯤獸一尾巴想要將陳銘甩死但甩到陳銘前一米卻被一堵空間壁壘震的遠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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