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這也能算作是搶劫罪?(求收藏,求推薦)
董事長辦公室。
楊肖靠在老板椅上,問道:“這急叫我回來,有什事兒?”
李婉姬那邊剛剛演完戲。
正準備回家躺屍。
就接到她的電話,被迫趕了過來。
林璿開口問道:“我想問問,天府新城1號樓1802,是不是住的你家親戚?”
“什意思?”楊肖有些詫異。
我親戚都在紅葉縣。
沒人來渝市。
更沒有人住進自己買的房子啊。
等等!
難道是……
林璿如實道:“前幾天,上個月的評優結果出來了,人事經理鄭浩當選。”
說著,林璿頓了頓,又繼續道:“按照當時的約定,1號樓的所有房子都可以作為獎勵。”
“沒錯,這個的確是我當時親口承諾的。”楊肖點點頭。
這也是買下酒店後。
突然想起來的一個點子。
別說,還真的好用。
據財務統計,上個月的營收,較前一個月有了2個百分點的提升。
看似不多。
其實,已經是非常非常好了。
這麵少不了酒店所有人的努力。
有懲罰,就要有獎勵。
賞罰分明。
才能讓手下員工幹勁十足。
林璿疑惑道:“怪就怪在,他去的時候,1802居然已經有人住了!”
我靠!誰住進去了?
是怎回事?
一瞬間後,楊肖問道:“有沒有查過是誰住在麵?”
“以為你親戚,沒敢貿然調查。”
“不是我親戚。”
說完,楊肖又立馬補充道:“這樣吧,先禮後兵,告訴他們,房子不是他們的,讓他們自己搬走。要是拒絕的話,那直接報警。”
“行。不過,萬一報警了,對方拒絕開門,警察也不可能破門而入啊。”林璿再次說出了擔憂。
她可是聽鄭浩說了。
那兩個女的,一老一少,凶巴巴的,非常不好惹。
要想她們搬出來。
恐怕比登天還難。
楊肖摸著下巴想了一會兒,才又開口道:“如果還是不中用,那就以他們搶劫和非法入侵住宅的罪名,再次報警!”
以這種方式再次報警。
警方一定會立案調查,如果對方還是拒不開門。
警方一定會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強製措施破門而入。
“這能行嗎?”陸薇聽了,覺得有些不靠譜。
林璿也表示質疑:“我覺得有點懸。”
“相信我,真的可以的。”楊肖一本正經的說道。
他並不是有的放矢。
類似的事情,他曾在一本小說上學看到過。
結合現有的情況,無論從哪條來看。
都很符合。
然而。
兩女聽完後,都沒吭聲。
顯然並沒有相信他。
他隻好解釋道:“根據《華夏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違背他人意願,強製進入他人住宅,或進入住宅後,經住宅內成員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從而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將構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說到這,楊肖緩緩伸出三根手指頭,笑道:“要知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是要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陸薇詫異道:“有這嚴重?”
林璿也是吃了一驚。
“是的。不過,搶劫罪更重。”楊肖點點頭。
林璿瞪大了眼睛:“這也能算作是搶劫罪?”
“必須算啊。”楊肖無語了。
你好歹也是讀過大學的。
怎像個法盲一樣?
不過。
也怪不得別人。
尋常人,都隻是知道一些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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