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
程華愛人和邢元山同時齊聲道。
“因為報案人確實有精神類的疾病,我們剛問過護士還有醫生,都證明你有精神類的疾病。你說梁歡把你關進來,那這個事實就不成立。”警察道。
“他們都被收買了,我沒病啊。”邢元山急道。
“這有病沒病,我們得聽醫生的,當然我們也得看病例和觀察報告。如果你覺得他們被收買了,可以走民事訴訟,起訴他們。前提是,你要收集證據。”警察解釋道。
程華聽完,無奈地閉了閉眼,他就知道梁歡敢這幹,就有這個把握。
“那還抓他們嗎?”邢元山傻乎乎問道。
“他沒犯罪,我們沒法抓啊。”
“這、這沒天理了!”邢元山火道。
“注意用詞!這是我們的現場筆錄,沒問題的話,簽個字。”警察道。
“我不簽,我不認同!”邢元山火道。
“可以,你隨時可以來南化路派出所申請複議,就這樣。”警察收拾東西,準備走人。
“哎,同誌,請等一下,我們還有事兒請您們幫忙。”程華趕緊上前道。
“你說。”
“除了這件事兒呢,我們還有一件事兒。我們希望我表弟能從這出院,但這的大夫呢,不讓出院,他跟梁歡商議好了,要把我表弟關在這,您看~”
“有這回事兒嗎?”警察嚴肅道。
“是這樣的,我剛給病人做了個測試,他現在還不適合出院。要想強行出院是可以的,但需要直係親屬簽字。畢竟,他一個精神病人士,沒有法律責任,放出去對社會是有危險的。”黃醫生道。
黃醫生說得有理有據,警察也覺得沒有什可挑剔的,道:“誰是他的直係親屬?”
“我。”程華道。
“那你願意讓他出院,直接簽字不就完了。”警察道。
“警察同誌,李曼麗才是邢元山的直係親屬,他們是夫妻。”梁歡補充道。
程華一聽,當即知道不好,道:“警察同誌,他們正在鬧離婚,李曼麗跟梁歡有染,不能再將這個權利給她了!”
警察沒說話,詢問李曼麗,道:“邢元山家屬,你願意簽字,為他辦理強製出院手續,並承擔他回歸社會後的一切責任嗎?”
李曼麗沒想到事情的關鍵點又回到了自己身上。
“我、我……”
“不要急,考慮好了再說。”梁歡在一旁道。
“你不要說話!”警察嚴肅道。
梁歡點點頭。
“曼麗啊,別再犯錯了,俺們家元山沒有對不起你,你要是……”
“你也不要說話!”警察回身嚴肅道。
程華愛人不情願地閉上了嘴。
李曼麗看向邢元山,後者的眼神流露著迫切、還有威脅的目光。
這目光讓她渾身一冷,想起了新婚當天,他動手打自己的那個時候。
“說啊,就這難嗎?”邢元山咬牙一字一頓道。
警察這次沒製止,因為對方是李曼麗法律意義上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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