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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的同誌辦過無數子,但局和長親自鎮的案子,他們還是頭一次辦。
經過慎重詢問,案子也清晰起來。
秦輝為了複梁歡,找了大彪等人收拾他。梁歡送上門,想了這件事兒,自送上了門。
此處歡的行為比較可疑。警方在此處做了注。
因為梁要是想了結和輝少的恩怨,直接找他本人就可了,必要投網。
而後,彪等人被梁歡的財富所吸引,半道改變了計劃,意殺死歡,勒索五百萬之後,潛逃外地。
此案的主謀秦輝,在得事情敗露後,逃出家,質問。卻被大彪要挾借刀殺人。在爭執中,秦將凶器遞了梁歡,梁歡奮起抗,重傷中三!
最後還做了備注。
案發地發現了大彪等人。據梁歡所說,警方在半山腰守山屋後,發掘一具男性屍體。
屍體特征,跟一月失蹤的馬某高度吻合,其餘情況還待勘落實。
三人的口供總之後,交到了刑偵大隊的劉隊長手。他看了眼,三人的口供幾乎沒有出入,高度一致,這明三人的口供可信度較高。
他來到會室,將匯總後口供,還有案情分析,放在了曹局長的麵前。
曹局長皺眉翻看了一會,又交給市長。
謝市長看眼,當看到梁歡是主動上門的,心什都明白了。
他就是的手,勒索秦勇的那塊地!
要不然怎會選個時候!
齊等人也想看看筆錄,但謝市長遞還給了曹局長。
曹局長,案情比較朗,會怎定案?謝市長道。
曹局長意劉隊長發表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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