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的那些事

類別:恐怖靈異 作者:湯湯哩哩啦啦 本章:太平天國的那些事

    太平天國的領袖一心要砸碎清朝政府,開創一個全新的國度,就力求天國內部的所有一切都與清朝截然不同,進而從全方位進行改革。

    可惜的是,很多改革隻是停留在表麵上,舊酒換新瓶,換湯不換藥,並沒有太多實質性的改變。甚至,很多東西越改越糟糕,出現了混亂,開了曆史的倒車。

    下麵就列舉一些太平天國中改革改得荒唐、離奇、可悲的東西。

    一、改稱呼:

    稱曆代帝王均為“相”,稱孔子為“孔阿二”,稱清朝為“妖朝”,清官為“妖頭,清兵為“妖兵”,神像為“死妖”,罵人為“妖魔鬼”。稱天王洪秀全為“真聖主”,稱東南西北翼等王及頭目為“大人”(後期也稱“老毛子”),其他內部成員均一律稱“兄弟”。但凡擄掠得富貴家子弟及年輕而貌端正者認為幹兒子或者養作妾童的,稱“公子”,擄得女子少婦為妻的,稱“貞人”,此外,還有“小把戲”、“牌麵”、“牌尾”、“典樂”、“典廚”、“典硝”、“董事”等等稱呼,不一而足。

    二、改文字:

    隨心所欲,胡亂篡改文字,如“聖”改“勝”,“上”改“尚”,“華”改“伍”,“耶”改“耳”,“國”改“郭”,“火”改“亮”,“清”改“菁”,“秀”改“莠”,“山”改“珊”,“貴”改“桂”,“亥”改“開”,“卯”改“榮”,“醜”改“好”。將“辛亥”說成“辛開”,將“癸醜”說成“癸好”,讓人莫名其妙。

    三、用隱語:

    稱火藥為“紅粉”,炮彈為“元馬”,巨炮為“洋莊”,百姓為“外小”,上茅廁大便為“調化”,小便為“潤泉”,向百姓征糧、索貢為“講道理”,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四、改刑罰:

    訂有律令一百七十七條,刑罰主要有點天燈、分屍、剝皮、鐵杵、頂車,反弓、跪火、杖肋、鞭背、木架等等。

    其中的點天燈,此刑在太平天國最受歡迎,最為盛行。

    五、改科考:

    所出考題主要以拍領導人馬屁為主,如:“四海之內皆東王。”又如:“天父原來有主張,磨來磨去試心腸。”考試中榜者,常熟稱“莠士”(即“秀士”),蘇州稱“博士”、“約士”,南京稱“俊士”、“傑士”。

    六、取南京後改戰法:

    士兵持竹竿而戰,插竿首以長釘,以此為戰具。且擄不知戰之良民為前驅,誆騙部眾說:“放膽,有天父看顧!有天父保佑!”或:“越吃苦,越威風。”又或:“代打江山打先鋒,要汗如珠。”

    七:迫民信教:

    捏造諸如《天理要論》、《天情道理書》、《原道救世歌》、《舊遺詔》、《新遺詔》、《天父天兄下凡詔書》等等天主書教人,不能背讀者杖之。《金陵兵事匯略》記:“賊逼男女拜上帝,以黃紙作誓語,拜畢焚之,謂之悔罪。”要求百姓每日睡起飲食都要默念“小子某同眾小子跪在地下,敬謝天父上主皇上帝老親爺爺”等語。

    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改變軍民生活模式。

    洪秀全在造反之初,為了斷絕起事者的後路,要求鍋碗砸碎,房屋燒掉,全家參加,財產充公。這一來,破釜沉舟,人人都成了過河卒子,除了力戰,再無第二條出路。正因為這樣,初期太平軍雖然從軍事層麵上的戰略戰術都不行,但兵鋒甚銳,所向披靡。

    不過,全軍男女都參加造反了,如果不采取得力措施,行軍打仗不僅因為拖家帶口不方便,即在吃穿行住各方麵仍以家庭為單位,肯定影響戰鬥力。

    所以,洪秀全嚴格實行男女隔離措施,並在理論上做了大量宣傳,如《原道救世歌》說:“第一不正淫為首,人變為妖天最瞋;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詠振振。”

    《天條詩》說:“第七天條:不好奸邪淫亂……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然後在《禁律》中規定:“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

    定都天京後,洪秀全還明確宣布“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習士農工商,女習針指中饋”,要求男女分開住,並將已婚的男女強行分居,實行軍事化管理。平均以25人為一單位,按照性別編入男館或女館,俗稱“男營”、“女營”,由洪秀全的親信蒙得恩統管,民女入館後,“無論老少,呼曰‘新姐妹’,聚二十餘人為一館”。

    洪秀全以《天條書》第七天條作為最權威的指示,稱“務宜時時嚴查軍中有犯第七天條否,如有犯第七天條者一經查出,立即嚴拿斬首示眾,決無寬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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