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嫁要罰款?

類別:恐怖靈異 作者:湯湯哩哩啦啦 本章:不嫁要罰款?

    “單獨二胎”在前些年就塵埃落定,很多符合條件的家庭摩拳擦掌、躍躍欲試,當然,也有一些小夫妻擔心生育成本正猶疑不決。那,在古代,關於生育問題有沒有明確的規定呢?是否也實行過計劃生育?

    春秋越國生男獎勵兩壺酒一條狗,生女獎勵兩壺酒一口豬

    戰國初期我國總人口才1000多萬,到秦始皇統一六國時,全國人口翻了一倍。東周王室衰微,諸侯國爭霸,戰爭連連,死亡巨大,可人口不減反增,就是當時各諸侯國實行鼓勵多生的“計生”政策的結果。比如吳越之戰,越國戰敗,勾踐臥薪嚐膽,實施強國戰略,其中一條重要的舉措就是鼓勵生育,增加國內人口。

    從《周禮·地官·大司徒》的記載來看,可認為西周時的中國政府已相當重視人口保養了。所謂“以保息六,養萬民”中,第一條就是“慈幼”。鄭玄的注釋是:“慈幼,謂愛幼少也,產子三人與之母,二人與之餼。”

    春秋時越國的製度是,婦女快分娩時得報告官府,由官府派醫生守護,生男孩的獎勵兩壺酒一條狗,生女孩的獎勵兩壺酒一口豬。生三個子女的,由官府派給乳母哺育(《國語·越語》)。

    漢朝適婚女子不出嫁罰金相當於一年口糧

    在漢初劉盈(惠帝)當皇帝時期(公元前195年-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確的“罰款”方案懲罰那些違反計生政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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