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旬,顧媽是要搬家的前一天才跟紀淑英來請辭。
“小姐,我打算明天搬出去,搬回林家的老房子去住,往後我就不能伺候您了。”
“顧媽您、您這是?”
之前跟顧媽提榮養的事情,她一直都不肯同意,現在怎突然......
不對,顧媽跟她提的不是榮養的事情,她這要跟她辭工。
“是因為那天的事情?我不是都跟您說了......
”
“不是的,是我這把老骨頭實在是做不動了,那老房子離媳婦的單位更近一些,離這也不遠。”
“在這住了幾十年,總算是能回到我自己的家了。”
“往後老爺和太太要是回來了,小姐可一定要通知我,好歹也得讓我當麵謝個恩。”
顧媽這樣說,她也沒有什理由再挽留了。
紀淑英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做錯了?
照理說,這事兒沒什對錯,當初她父親給兩根金條到林叔手的時候,肯定沒有想過自己會出去那久。
就算他回來,肯定也是會給顧媽補償的。
紀淑英一直在打聽紀家的下落,隻是一直也沒能找到。
隻是聽說當時紀家是舉家搬遷到了新加坡,可誰也沒有具體的消息。
這些天她也在打聽那些父親昔日的好友,看看能不能得到家人的消息。
馮豔紅這些天也沒有閑著,拜訪了不少年前邀約過的海市老板,從經營者的角度看了看市場。
齊總是前幾年從國外回來,在國內做起了生意,還順帶著做了些投資的老板。
從他那,馮豔紅學到了不少,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
這東西看似很簡單,可事實上複雜得多,要考量的因素也很多,想要做投資,恐怕還真的要好好學習幾年的時間。
不過她打算和伯青合夥兒,先從投資股票開始。
馮豔紅跟林嬌以公司的名義,簽訂了一份合同,要求她在大學畢業之後,回到她公司至少工作三年。
有了這份合同,林嬌在家也有了話語權,至少父母沒有再阻止她上學的事情。
在馮豔紅的幫助下,她也成功地回到了學校。
馮豔紅按照約定,給她了半個月的報酬,足夠她這一年的學雜費用和零花錢。
她沒有要李伯青的錢,她覺得這事情,最好從始至終跟李伯青沒有任何關係才最好。
而且林嬌也的確有她的可用之處,她資助林嬌也不虧。
股票的事情,也是李伯青挑出來的三支,三支股票各投了五萬塊錢。
為了出行方便,馮豔紅又給家買了一輛車,林雙寶專門給家開車,馮豔紅現在對路況熟悉得差不多,已經可以自己開車出門了。
馮豔紅沒有著急去投資生意,而是把目光放在了進修班。
李伯山去實習之後,兩個月都沒能回來一次,隻來了兩回電話,馮豔紅想去看看,李伯山卻不肯讓她去。
馮豔紅越想越覺得不對,每回來電話,都說自己在那邊挺好的,但說到要去看他,他又不樂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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