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櫻卻覺得他不該問這個問題。
“既然你對我們的文明體係那樣了解,就不該問這個問題。”
哪個單身女人會隨隨便便給別的男人做內褲?
男人察覺聞櫻語氣不悅,先道了歉,隨後又道:“你與他同吃同住三年,我以為,在你心早把他當成……至少該是個很親密的人看待。對不起,看來,是我誤會了。”
聞櫻當然不會解釋,她進入一段沒有劇情的劇情,而酋長是和劇情唯一關聯的人。
她隻道:“我來這共經曆了1275天,其中有237天在狂風暴雨,還有21天落了冰雹。在這樣惡劣的天氣狀況下,這些人能平安無事的活著,已經不容易,我不想增加他們的生存負擔,所以沒有要求他們為我建新房。但是經你這提醒,我確實該重新考慮這件事。”
男人很久都沒說話。
久到聞櫻以為他已經離開了她的夢境,突然,隻聽他又道:“看得出來,他非常喜愛你。你沒來之前,他對什事都漠不關心,不關心生產,也不關心族人死活,他甚至連話都很少和族人說。”
“可是,你來了之後,他像變了一個人,你喜歡的人和事,他都喜歡,你想要的,想做的,他都支持。哪怕你對他不冷不淡,可他自始至終將你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我能問你一個問題嗎?”聞櫻打斷他:“你究竟是遙遠星際的一抹意識?還是你本體就在我的生活圈,所以,才對我身邊的人和事了如指掌?”
她把問題拋出,對方卻逃匿了,任憑她怎樣呼喚,他也不再出來。
聞櫻頓時清醒過來,窗外,半月已經西斜。
一抹極其灰暗的光打進屋內,讓她隱隱能瞧見另一角的情形。
酋長好像也醒了,正摸索著下床。
他小心翼翼的給她倒了一杯水,慢慢走到她床邊,遞給她。
“謝謝。”
喝了水,聞櫻向他提出,自己打算搬出去住,還說隻要一間能遮風擋雨,順便放得下床的房子就好,其他都無所謂。
他沉吟半晌,終於點頭答應。
後來,他捧著空竹杯出了門,也不知去了哪兒。
聞櫻再見他的時候,天已經大亮。
……
房子足足用了三個月才竣工,聞櫻站在它麵前想著,這應該是所有部落群最豪華、最寬敞的房子了。
關鍵是,房子的門窗、牆壁上還畫著圖騰,這是要把她當做神祇供起來的節奏。
“這房子,我不住。我也不是神祇,我叫聞櫻。”
她指了指自己,強調了幾遍:“聞櫻,聞櫻……這是我的名字。”
她指了指自己,強調了幾遍:“聞櫻,聞櫻……這是我的名字。”
酋長動了動嘴唇,試了好幾次,才模模糊糊發出兩個音,類似“翁行”。
聞櫻提議他搬過去住,畢竟他是部落酋長,地位最高的人,住什房子都不為過。
他連連搖頭,神色堅定的否決了提議。
在他和部落族人的盛情邀請之下,聞櫻住進了那座象征神祇的房子。
麻煩果然隨之而來,無論是本部落的人,還是其他部落過來串門兒的,都把聞櫻當做神祇膜拜起來。
早晨他們起床,先來房舍前拜一拜,然後才是該幹嘛幹嘛。
有其他部落的族人來訪,也是率先走到聞櫻房舍前,行個拜禮。
若是幸運恰好碰到聞櫻在房舍前曬太陽,一定圍著她拜幾圈才作罷。
短短月餘,聞櫻便患了“出門尷尬症”。
都怪她當初嘴賤,在這大文明剛剛起源的原始部落,居然講究起“男女大防”的規矩。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