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勝近乎明示的告訴二人:你倆小卡拉米不行,感情去找幾個有話語權的盟友,自是讓二人喜出望外。
出了宮門,二人便在短暫的溝通之後,各自奔向了尚冠的不同方向。
——這件事,不單關乎到這兩個家道中落,或者說即將、未來必定家道中落的侯爵家族的未來,也同樣關係到每一個自己沒什本事,又很想安排子孫後代未來的勳貴家族。
至於這樣的高門,在長安有多少?
劉勝隻能說:禦史大夫、少府這兩個職務,一個三公、一個九卿,劉勝放眼長安百十家功侯貴戚,愣是至今都沒找到一個可堪一用的,甚至是能暫時湊合著用的······
自太祖高皇帝立漢國祚,至今足有六十年,開國元勳百四十五侯,失國的失國、絕嗣的絕嗣;
即便是殘存下來的部分,也大都已經被榮華富貴、錦衣玉食的富足生活所侵蝕。
在肉眼可見的未來,漢室的朝堂決策層,恐怕便再也指望不上這些含著金湯匙出生,卻連生活都不能自理的元勳後人。
而在那之前,劉勝需要做的,便是為平緩過渡營造環境。
——機會,已經給你們了;
——考舉,尤其還是文考,這已經不亞於直接告訴你們“把家的混小子們都送來,讓朕好好挑挑”了;
如果子孫還不能混出個人樣來,那就別怪我這做皇帝的,不照顧你們這些個元勳後人了。
很顯然,對於劉勝的“好意”,或者說是暫時的好意,長安的功侯貴戚們非常樂意領情。
在新陽侯呂談,廣阿侯任但二人離開未央宮後,才剛過了短短兩個時辰,劉勝便等來了浩浩蕩蕩數十位功侯貴戚,於司馬門外聯袂請見。
聲勢營造起來了,劉勝便也就接見了這些“國朝柱石”,並親切的詢問了他們對科舉的看法。
果然不出劉勝所料:在新陽侯呂談,廣阿侯任但二人的提醒之後,這些人也都後知後覺的反應了過來,便不約而同的跪地叩首,開始無所不用其極的勸說起劉勝。
——陛下啊!
——這科舉,那可真真是亙古未有的善政啊!
——這好的政策,哪怕往後推延一天,都會讓太祖高皇帝、太宗孝文皇帝,以及先孝景皇帝的在天之靈,急的恨不能踢開棺材板,自己來主持這場科舉啊!
對於眾人的“危言聳聽”,劉勝自是一笑而過。
劉勝當然知道:科舉往後拖,急的絕不會是漢家曆代先皇的在天之靈,而恰恰是此刻,在劉勝麵前好說歹說,死活要勸劉勝“搞快點”的功侯貴戚。
但劉勝不在乎;
或者說:劉勝樂得被這些人“忽悠”。
“既然諸公都這認為,那朕······”
“嗨;”
“朕年弱未冠,又尚未親政。”
“如此大政,還是要太皇太後、太後說了算的······”
最終,劉勝也還是沒有太急著拍板,而是佯做遲疑的將麵前跪作一地的貴族們,都似踢皮球般,踢去了住在長樂宮的竇太皇太後、賈太後婆媳二人麵前。
但毋庸置疑的是:就科舉而言,劉勝已經基本搞定了相關既得利益方,也輕而易舉的將一眾功侯貴戚,綁上了“考舉”這輛馬車。
而這,也正是劉勝費盡周折,甚至強忍惡心,決定給這些蛀蟲的子孫給予照顧、特權,所想要換來的。
——從今往後,貴族階級,將成為考舉最核心,同時也是最重要的維護者。
這,便能保證科舉一事,並不會像當年,吳起在楚國的變法那樣:人亡政息······
“詔曰: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
“自朕祖高皇帝立漢國祚,爾來足一甲子,外有北蠻匈奴之患,內有諸侯藩王之禍,百姓民稍得安居,亦難免為不止戰禍所荼毒。”
“幸朕祖立漢,乃得元勳功侯百四十五,又曆代先皇各有外戚母舅,方使天下稍得安治、百姓民稍得安寧。”
“然今漢家,得關中、關東、北境、巴蜀、嶺南諸地,諸侯藩國十數、郡百十,又元勳功侯之家,或有因罪失國、或有無後絕嗣。”
“唯宗廟、社稷計,乃以此詔明告天下:古有田齊於稷下設學宮,乃有荀子、韓非等諸賢。”
“今朕欲法效古之善政,故興科舉,以文考探學子之才,擇納為士,助朕治天下元元。”
“凡漢之民,爵公士及上、戶非商籍者,皆可於秋七月初五日之前,於長安內史納名。”
“秋七月十五,興科舉文考,為國納士······”
未央宮宣室殿,謁者仆射汲黯第三次宣讀過劉勝的詔書,殿試之內,卻仍是靜默無聞。
至此,這份被後世人稱之為《考舉納士詔》的詔書,便因為在朝議之上三讀通過,而正式具備的法律效應。
從這一刻開始,考舉,就不再是單純的“天子想要做的事”,而是“整個長安朝堂都不反對,並且都願意配合”的最高決策。
詔書三讀通過朝議,汲黯便回過身,略帶請示的看了禦榻之上的天子勝一眼。
待劉勝微微點下頭,那封詔書,便被汲黯雙手托舉著,送到了西席的劉舍麵前。
——根據太祖高皇帝劉邦定下的規矩,天子詔主要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完全不關係到國朝大政,天子本人便可一言而決的“小事”。
比如賜某人幾匹布、幾金,亦或是幾柄禦劍啦~
又或是打某人一頓板子,乃至責令某人閉門思過之類,就都屬於這種“小事”。
在這種小事之上,天子需要做的,就隻是把自己的大致意圖說出來,便會有尚書郎根據天子的意圖草擬詔書,並適當潤色。
再由天子過目、用印,便可以直接派個宮人,將詔書給受詔人送過去。
而第二種,自是切實關係到國政,甚至是關乎宗廟存亡的“大事”。
在這種大事之上,天子,就沒有“朕不要你覺得,朕要朕覺得”的專斷權了。
就拿這次,劉勝頒布的這份《考舉納士詔》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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