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零章 投票權重怎分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王子虛 本章:第一五零章 投票權重怎分

    國際聯盟公約的相關會議,主要就是各種規定細節的上的討論。

    讓各個國家的代表互相扯皮,互相妥協,最終拿出大家都接受的標準來。

    但是,這些討論的重點,集中在了國際海峽、標準領海寬度、管轄和通過權利等相對公允的地方。

    因為這些相對公允的地方,就是給其他各個普通國家製定的,以後他們都要經常受到相關規定的管轄。

    有些明顯不怎公允的地方,反而沒有什人提起來。

    比如說,關於領海的公約中,有一章關於海域所有權的特別規定:

    如果獨屬於一國的陸地和島嶼,完全包圍了一片海域。

    這片海域內部沒有其他國家領土,環繞它的所有陸地和島嶼之外五百海內,也沒有其他國家的領土。

    同時這片海域之外,仍然有公海區域,可以供更遙遠的國家通行,前往其他海外領土。

    那這些陸地和島嶼之間的距離隻要不超過兩百海。

    這片被包圍的海域就是屬於對應國家的內海。

    在其他的地方,其他國家都要用六海的標準算領海,但這實際上變成了兩百海的標準。

    這看上去顯然是不公平的,明顯是給大明特別製定的條款。

    就是把大明領土周圍那些海域,所有靠近陸地和群島的海域,都給囊括進了大明的內海範疇。

    包括北殷洲北部群島、阿留申群島、堪察加半島、日本列島、琉球群島、中南半島、整個南洋群島、安達曼群島、天南大陸,這些地區中間圍出來的那些海域。

    但是這跟泰西各國沒什關係,根本不會影響他們的直接利益。

    那些地方本來就是大明完全掌控的海域,周圍幾百海甚至幾千海都沒有別的國家。

    大明如果公然把大明洋劃進內海,可能會顯得稍微有點過分。

    畢竟大明洋東邊還有一塊西班牙的殖民地。

    大明把這些地邊沿海域劃進自己的內海,那就很正常,很合理了。

    這隻是把實際控製明確下來,讓其他各國全部承認而已。

    別國艦隊本來就去不了那些地方。

    別國商船要去大明貿易的話,本來就要接受大明的管理,按照大明的要求航行。

    這樣也不會變得更加麻煩。

    能夠早點明確受到大明的管理和保護,對於普通的合法貿易商人而言絕對是好事。

    而且,這個公約文字上並沒有明確說出來,這些條款是專門給大明製定的。

    其他的國家也是同樣適用這些條款的。

    隻是其他國家基本不可能實現“完全包圍一片海域,且周圍五百海沒有其他國家”的條件而已。

    所以單純看公約條款並不會令人感覺到委屈。

    第一天的會議,除了保護山林水體的議題之外,基本就是圍繞著領土、領海相關的原則在討論。

    這是一個國家最為重要的載體,也是所有代表最關心的東西。

    當天的會議結束之後,各國的代表回去繼續研究公約條款,內部討論和醞釀的更多的想法。

    第二天的會議開始後,與聯盟本身框架相關的討論就開始了。

    這次是英國首相皮特首先提出了要求:

    “大明既然在公約上要求,要給大明的主要藩屬國聯盟席位和投票權。

    “那我們英國的美利堅地區,以及天竺地區,也應該享有投票權。”

    然後西班牙緊隨其後,為自己的墨西哥殖民地要投票權。

    法國為北殷洲加拿大殖民地要投票權,葡萄牙為自己的墨洲安哥拉殖民地要投票權。

    泰西幾個沒有殖民地的國家,發現別人額外索要投票權,那自己也不能幹看著。

    投票權其實象征著聯盟中的地位,投票權越高地位就越高。

    自己雖然沒有海外殖民地,但是自己的國家也是幾部分組成的。

    以前的各國君主頭銜都有一大串,是近一百年跟著大明學,才慢慢的不整那長了。

    於是奧地利帝國給下屬匈牙利王國要投票權,普魯士給已經吞並的巴伐利亞王國要投票權。

    撒丁意大利給已經兼並的西西王國要投票權,奧斯曼給長期統治希臘和保加利亞要投票權。

    露西亞給烏克蘭、波蘭、立陶宛三個地方要投票權。

    隻有荷蘭沒有插嘴。

    大明的代表都是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顯然是早就預料到了這一幕。

    按照大明擬訂的聯盟框架草桉,由於聯盟內沒有大量小國當觀眾,所以沒有理事會和大會的區別。

    聯盟常設的討機構直接叫“國際聯盟會議”。

    也沒有什常任理事國,大明直接擔任固定的“聯盟盟主”,擁有對任何事務的一票否決權。

    設四個副盟主國,大明的藩屬國分享兩個名額,泰西各國及其主要藩屬國分享兩個名額。

    盟主國固定為大明不更換,副盟主國每兩年更換一次,不選舉,由所有國家輪流擔任。

    在聯盟會議上討論的事情,所有國家無論讚成還是反對,都隻有一票投票權。

    除了大明可以使用一票否決權之外,普通反對票達到三分之一以上,相關事務也會被否決。

    任何事務想要獲得通過,都需要拿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讚成票,讓三分之一反對無法實現。

    這個規則看上去非常保守,反對相對容易而通過困難。

    但是,大明額外要求,自己這邊有一定規模的藩屬國,也應該得到投票權。

    在大明草擬的公約上,籠統的要了十九個投票權,但是沒有說明要分給哪個藩國。

    十九這個的數量顯然是專門選的,加上大明默認的一票,總共二十票。

    正好是十個泰西國家的兩倍,直接占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了。

    以後大明提出任何事情,隻要泰西各國中有一個也投了讚成,那就直接可以通過了。

    不直接要二十一票,是大明自己拿出的誠意,也是因為泰西各國不可能接受。

    即便是二十張票,泰西各國也不敢接受,在泰西各國中找一張票太容易了。

    無論是露西亞和奧斯曼還是普魯士,都很可能會被大明拉攏過去。

    他們昨天下午內部討論過之後,今天馬上就出來提要求了。

    不直接要大明降低投票權,而是給自己增加投票權,降低大明投票權的同時,給自己國家爭取地位。

    理由看上去也很充分,大明的藩國有投票權,我們的殖民地和其他領地也要有投票權。

    如果現在這些國家索要投票權都給他們,那泰西總票數就達到了二十三張。

    比大明這邊還多三張。

    大明想要推動聯盟決議通過,就必須從泰西各國中爭取到九張票,這難度可以說直接上升了。

    就算露西亞、奧斯曼、普魯士三國,加上他們要到的票都讚成也還不夠。

    朱靖垣對此早有準備,好整以暇的聽完了他們的要求。

    然後頗為嫌棄,還些好笑的說:

    “大明的藩屬國隻要了十九張票,這真的已經是非常克製的了。

    “我們的很多藩屬國,無論是麵積還是人口,都超過你們泰西大部分國家本土的。

    “你們給墨西哥、天竺這種地方要投票權也就算了,安哥拉這種地方怎能要投票權?

    “如果給了安哥拉,以後其他國家在墨洲開拓殖民地,是不是都要給投票權?

    “巴伐利亞、匈牙利、烏克蘭這種本土地區,怎能夠額外拿投票權?

    “按照你們這個標準,大明也給所有省份和所有的藩國都分配投票權?

    “你們自己考慮考慮,這樣能不能行的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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