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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淑珍有一雙很疼愛的父母,甚至對她到了溺愛的程度,隻要她喜的人,他們也會愛屋烏,以從未過棒打鴛鴦的事。他們分手的原因是珍不喜歡他了,章至今還記得那天,他看見淑珍和另外一個生電院出,男生親了她,她笑靨如花,那笑生生刺痛了他的眼睛
。
他該轉身就走,就算不走也給自己留幾分尊嚴,可那一刻,他連尊嚴都不要了,上去孫淑珍一個原因。
為什不喜歡他了?
「喜歡?我從來沒喜歡過你呀。」
「追你就是覺得玩,誰讓別人都說我定追不上你呢。」
「隻是一個窮小子,我可是含著金湯出生的大小姐,我們倆之間差距,比喜拉海拔都高,你哪來的自我會喜歡你?
「千萬別說莫欺少年窮,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笑話,等三十年我都人老珠黃了,到時候你算給我買一堆奢品,我穿著著也不漂亮了。」「華章,別把自己最後的尊嚴放到我腳下踩,沒你想的那純善,實際上你也看到了,我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壞女人,就喜歡欺負這毫無依靠的窮小子,畢
竟欺負了你,你也不我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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