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潞娘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火之虎vvvv 本章:第134章 潞娘

    明朝皇帝撥給宗藩的土地,隻有土地的稅收,而不是土地本身!

    也就是說,撥給宗藩的土地,隻是將本該上繳給國家的稅收,撥給了宗藩。

    土地的所有人,並未變更。

    (這又是特小白文盡胡扯的地方了!)

    別說什福王一個人就得到了兩萬頃土地,二十八萬白銀蓋房子什的。

    福王這事,整個大明,你找出第二個來!

    這是差一點就當上皇帝的人好不!

    萬曆最愛的兒子,才有了這蠍子拉粑粑獨一份……

    大多數宗族,除了頂個名,屁用沒有。

    比如那個幾乎算是人盡皆知的人物——魏忠賢的頭號打手許顯純。

    應該沒有人知道許顯純的母親,是公主吧?

    許顯純的父親呢?

    隻是一個區區小商人而已!

    最後呢——皇親國戚許顯純,被人毆打致死!

    再比如樂安公主,補丁的八妹,身為堂堂公主,死了之後,竟然窮到無錢下葬!

    此時國事艱難,崇禎沒有錢安葬妹妹了,和駙馬鞏永固抱頭痛哭。

    然後對駙馬說:“我搜集了一些宮內的銅器,讓人放在庫內了,你去領了,換了銀子安葬樂安公主……”

    駙馬鞏永固怎做的呢?

    他深知皇帝的為難,這些銅器,還能頂一時急用,他不去領。

    樂安公主的棺槨,就這樣在家放著。

    樂安1643年死亡,1644年京師被破,鞏永固將樂安生的孩子們,用鐵鏈綁在棺槨上,說:“你們是皇帝的外甥、外甥女,不能落入賊手。”

    親自舉火焚燒……

    然後自盡而死。

    ……

    明朝的皇親國戚?

    算個屁!

    要知道明朝——削藩才是國策!

    朱元璋定下的分藩,是實封。

    藩王帶兵打仗的那種春秋諸侯模式。

    朱棣搶了侄兒的花花世界後,為了防止別人學他,於是將規矩給改了。

    從此,實封成了養豬場。

    而藩王,則成了皇帝的眼中釘肉中刺。

    一代一代的皇帝們,不停的找理由,這扣一點,那罰一點,再加上藩王所得還要養著偌大的一家子,以及屬臣、屬吏、護衛們……

    也就每代的嫡係能稍微好過一點。

    非嫡子的,隻有上街討飯的份!

    史書是怎寫的?

    “年逾三十者不婚,暴露十年者不葬。”

    啥意思?

    朱家的宗室子弟們,窮的超過三十歲還討不到老婆,屍骨暴露在外十年,都沒錢安葬!請下載小說app愛閱app閱讀最新內容

    而且,這種現象已經很是普遍了,要不然史書根本就不會記載!

    這個速度有多快——皇帝兒子叫親王,親王兒子封郡王,代降為鎮國、輔國奉國將軍;鎮國、輔國、奉國中尉。

    (不是每個人都能獲封,獲封的比例很低的,大多數就是給個頭銜而已,並沒有封地。)

    看似七代人才到底是不?

    實則不然,很多明朝書籍都有記載,到了三將軍這一級的時候,大多數皇室子弟——窮的,隻能靠著去人家擺酒席的場子蹭吃蹭喝,才能活下去了。

    至於中尉這一階層……

    餓死的有多少都不知道!

    為此,“三十年不理政”皇帝,在執政初期,為了給這些破落窮族人們一條活路,就允許宗室可以科舉為官,結果……

    文臣:

    科個雞兒的舉!

    科你大爺的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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