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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明朝的每個強皇帝,都屢屢要求儲糧。
朱皇下多、很多種類同的聖旨——求各村建造糧倉儲糧。
明朝的糧倉,大體上可以劃分為中央直轄糧倉,王府轄下糧,運河水次倉,地方官府糧倉,民間義倉,村社倉。
化帝時期,奏疏中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每積糧三百石,甚至不乏積糧七者。
明朝一隻有110戶啊!
單單村儲存的糧食,就夠全村人吃一年了!
這糧倉全部加起來,在弘治之前,足夠全國食用年!
難以置信不?
在弘治之前,不乏這樣的記載:
宣德六年,湖廣襄廣倉舊倉,積糧小麥十餘萬石。
統年,福建汀州見在,積33.2萬石。
南京各衛倉,積糧四百十萬石,每軍俸糧僅七十五萬石,可支六年。
景泰六年,衡州府廣盈倉積糧十四萬石,軍千石,可支二十年。
……
至於地方遇上災荒,明朝最見的操作就是不但免除稅賦,更是讓開倉借貸。
約定春種秋還者,是免息,或僅有一分息。
甚至,直接不要了!
比如:
洪武二十五年,賑濟陳州、原等,就無償濟。
永樂十年,萊州等地遭災,直接發放賑糧近六十萬石。
永樂一年,州府水,一樣直接不要災民歸還。
朱祁鎮的正統六年,州府的武進等縣遭災,也是直接不要還。
……
至於施,更常態。
我講了這多糧食記載,是為了說於謙的一。
既然講於謙,那就以正統朝來說。
先說朱祁鎮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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