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章 跗骨之蛆,國之不國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火之虎vvvv 本章:第1022章 跗骨之蛆,國之不國

    揚州。

    揚州衙門,史可法已經坐鎮此地。

    然而,此時這位南明江北總督,滿麵愁容。

    “國之不國啊!”

    史可法坐在主位上,手端著一杯茶,茶水已經涼了,卻一口都沒喝。

    就在前天,朝廷回複到了揚州,聲言國庫沒有銀餉,讓他酌情行文地方自籌……

    弘光皇帝,更是發來一份措辭嚴厲的口諭。

    上諭:

    “東南餉額(每年)不滿五百萬,(五個月時間)江北已給三百六十萬,豈能以有限之財,供無已之求?

    田仰與劉澤清不得全事呼籲!”

    田仰是兵部右侍郎、副都禦史,總督漕運,巡撫淮揚。

    史可法總督江北時,田仰擢升兵部尚書,負責駐防淮河的任務。

    弘光帝的這份聖旨,是借著斥田仰、劉澤清等人,來數落史可法的。

    田仰是地方巡撫,劉澤清是地方軍鎮,兩者都在史可法麾下。

    朱由菘的這份聖旨,說的是誰,就可以想象了。

    史可法苦笑。

    朝臣都是什德行,他能不知道嗎?

    弘光皇帝給江北四鎮,撥下來的這360萬兩白銀。

    還沒出了戶部國庫,就不到200萬了。

    等到裝上準備過江的船,怕是連五十萬都剩不到!

    ——到他手上,隻有區區三十幾萬兩。

    就這,還是大量以糧食、軍械等實物折算的。

    這就是國朝官場慣例!

    照例漂沒嘛!

    每一級該拿多少,都是有規定的。

    朝廷下發的對象是誰,有沒有靠山,南北的出身,是否黨人,是不是大家族,是否是別人的門徒、姻親……

    這些背景的不同,拿到的餉銀比例,也是不一樣的。

    就這,還因為他是東林大佬,能夠拿到最高規格的十分之一的餉銀。

    若是他人,怕是連五十分之一,也難以拿到!

    (這就是所謂的東林不貪汙~!

    哦~~~人家隻漂沒。

    漂沒是官場陋規,不是貪汙……

    呸!)

    就這三十幾萬,史可法還不能全部發下去了。

    因為他不貪汙,不拿這個陋規銀,去不能斷了手下的財路。

    史可法知道,朝廷下發360萬兩白銀,到了自己手上,隻剩的銀、物折合,約總值36萬的軍資。

    真的發到一線士卒的手上,也就隻剩下那大約能折銀12萬的物資了。

    至於其餘的……

    官場陋規爾!

    誰敢管誰死!

    包括他這個東林大佬史可法!

    這是明朝官場現狀,誰來了都不好使!

    袁可立夠牛吧?

    然而,他不得不下野了!

    天啟一朝,他一手扶持的毛文龍部,能夠拿到朝廷軍餉的總數——累計白銀105萬兩,糧食武器等折色93.5萬石。

    (折色:為了便於貪汙,明代的折色製度,被逐步設計的很複雜。)

    這是天啟年間,東江鎮拿到的糧餉總數!

    而朝廷下發了多少呢?

    單單天啟七年,東江餉銀,由每年57萬兩,升至百萬兩白銀。

    也就是說,朱由校治下,毛文龍能拿到約為三分之一的朝廷下發總數。

    當然,這要考慮到袁可立於天啟四年,就被迫離開了。

    因此,如果單算袁可立時期,毛文龍能夠拿到餉銀的比例,必然會更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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