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3 章真實的明人日常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火之虎vvvv 本章:第1173 章真實的明人日常

    雖然離得遠了,看不大清楚。

    然而,張誌成卻知道,皇帝規定必須在道路兩側,各栽種五行樹木。

    勤勞而聰慧的百姓,就選擇了果樹。

    果樹……

    善良而樸素的百姓,這是在為將來可能有的饑荒做準備啊!

    一場天災。

    從不知饑荒為何物的明人,開始了節儉……

    身為錦衣衛,世代都是吃皇糧的。

    張誌成怎不知道——自從大明洪武太祖立國以來,就不曾有過大規模的災荒!

    甚至,每每地方遭災,朱家皇帝們,總是要開倉放糧。

    這可不是施粥!

    而是細米白麵的發糧食!

    很多時候,還直接按照戶數、人口贈送,每丁能夠領了數石糧食之多!

    大明立國近兩百八十年,前兩百六十年,都不知饑荒為何物。

    民間奢靡之風盛行。

    甚至,很多小百姓死後,都要用青磚裹墓!

    三代勤勞之家,甚至能夠穿得起絲綢!

    大明更是直接規定了法律——除了商人不準穿絲綢外,黔首百姓,都是不禁止的。

    “唉!”

    張誌成歎息一聲。

    一場天災,神州滿目瘡痍啊!

    “昔年,我尚幼之時,阿耶做的是錦衣緹騎的差事。

    有一回,阿耶做了私活歸家,賺了五兩銀子的外快。

    他一邊吃酒,一邊與我說笑。

    言:此次辦事,卻是一饞嘴鬼犯了事,卻正好為家掙了一座房子。

    那廝想吃牛肉,集市上恰恰連續三天,都不見病牛屠宰。

    這廝遂給自家牛犢喂了一截鐵釘,結果,被官府胥吏看出了毛病,連人帶牛,全給扣了。

    因為我家是道門之後,那家人就特意托人請了我家阿耶,讓我阿耶想想辦法。

    我阿耶就用小手段,取出了釘子,讓他免予刑罰。

    這件事,官府也是知道的。

    畢竟,縣官也不想因為一個耕牛,就真的打了一百棍。

    那是會死人的……”

    宰殺耕牛,之前朝代都是重刑。

    例外的是宋明兩代,因為經濟繁榮,社會富庶,這個刑罰,就不適合了。

    《宋刑統》:

    “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牛馬者,徒一年。”

    南宋時期,經濟總量是比不上北宋的,因此刑罰變得更重:

    “諸故殺官私馬牛徒三年”。

    即便是致傷致殘,隻要影響了正常使用,一律按殺死罪對待。

    如果殺死自家養的牛,則要勞動改造一年半,一下子比北宋多出了半年。

    到了明代,社會發展成為封建時代的頂峰,宰殺耕牛的處罰,也就變輕了。

    《大明律》:

    “故意殺死他人馬牛的,杖七十,徒一年半;

    私宰自己馬牛的,杖一百。

    耕牛傷病死亡的,不報官府,私自開剝,笞四十。”

    黃得功哈哈一笑:

    “這位老兄,倒是與我一般嘴饞。

    想當年,我年幼時,一樣偷偷將母親釀的酒,給全喝光了。

    張爵爺你還不知道,我自幼父親沒得早。

    母親就靠釀酒,維持家業。

    老娘看到我吃光了酒,恨不得捶我一頓。

    咱第二天就掂著刀子,上陣砍了兩個東虜,整整換回五十兩賞銀。

    那時,某才十二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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