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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奏稟帝沒過兩日,楊儒調任京兆,陰夔調任魏郡。徐晃和荀彧走馬任,司隸校尉府,初步為曹昂掌。
看起來局勢向著好的方向發展,不過曹昂很楚,握有權利不代表操縱權利。所以他雖然初步校尉握在手中,但須將這一打出去,讓世人看到效果,才是真真正正控製了這個機構。
所以得辦個案子。
辦案能夠以最快的方式讓靈帝百官看到曹昂的手段和控製力,也能最快的將自己的意誌力下沉到司隸校府的各個角落。
要想達到這個效果,所辦的子便小不了,必須要達到朝野矚,而最好要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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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曹之前對付劉旦、張、劉益一,曹昂並不是門針對誰者有什恩怨,隻是對方恰機會,其人頭好用。
不過此時曹昂,要選個合適的人並不容易。
首先須得子滿意;其次,要的有理有,使天下人信服;其三,不能太得罪何進和張讓,所以不能他們的核心。
而朝野之人,的份太輕,達不到曹昂想要的效果,沒有意義;動的身份太重,影響太大,還可能踢到釘子,所曹一直猶豫年底,亦沒有合人選。
眼看著第一把沒法點燃。
十二月下旬,荀彧從潁川姍姍來遲。
對於曹昂的征辟,荀彧豫了好久。荀彧之做過潁川太守陰修主簿,後來陰修調,他也便離任。
之後荀彧一直沒有為官,也是在養望,同時在等舉孝廉的機。
此時若從曹昂的辟,雖然也是做官,可畢竟如舉孝廉榮光。而且曹昂在名氣上還是不一些大人物,若是三公的,荀彧也便接受了,可以曹昂的地位,其征辟,總是差了一。
因此荀家之人,紛紛勸荀彧不要受。
可猶豫再,還是決定接受曹昂的征。
曹昂不同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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