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昂的建議,讓黃琬用兵換。黃琬雖然沒有兵,但有編製。如手段,能獲得錢,獲得。雖然這兵不用,但少能幫著他抵禦盜匪。而黃琬有了錢,便可重新募兵,如此很快便能擁一支屬於自己的部隊。
黃琬思索著其中的利弊。
讓各家堂而皇之的養兵,肯定不是一個好事。但黃琬也清楚,即使他不同意,各家依舊養著私人部,隻是是否合法而已。
既如此,倒不如同意曹的建議來換錢,少還能用這些錢來養兵。
些日子黃琬可明白,沒隊,他這個牧寸步難。而不給利益,譙縣這人,也不會拿出真金白銀。
所黃琬猶豫多久,便同意了此事。至於之後可能引引發的後果,或者各家為非要這個州兵編製,黃琬也看很明白。
但此時此刻,他別無法,剜肉醫瘡,鴆止渴,哪怕是毒藥,得先解決此難再說。
黃琬和曹昂議好此事,曹昂便跟著黃琬回了譙縣。
之前在一直在幕後,現在需要曹昂入幕前。曹昂費心思弄出這點州兵,方便自己攥取兵權,可不是為了旁人。
回到譙縣之後,由曹昂出召集眾人議事,這次眾人可比之前積極多。
當著各家的麵,曹昂便將他和黃商議的事情,公之於。譙縣各家聽了,俱是歡喜。
對於眾人來說,這可不是幾個的事。
這意味著他們在州府的話語權得到增強,還能公開使用甲和弩具。
而且大家都如此支持黃琬了,難黃琬不知道投桃報李,在州府屬吏中,給他們留幾位置。
於是一眾人一之前的態度,紛表示出錢出力。
大的態度之踴躍,出人意料,曹昂這時才現,別看眾人是土豪,可真是錢。
這時候大家也不裝窮了,紛拿出看底。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