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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黃琬授予專權之任,正式接手了譙縣之五千人馬。
這支掛著州兵皮的私兵隊伍,終於有了正規製,有資格使隻有官軍才配有的鎧甲和弩具了。
按道理來說,各家允許私藏甲胄、弩,可是到用的時候,各家又能拿出不少來。
事雖說奇怪,但其由,眾人心知肚明,連黃琬沒有過問。
當然甲胄、弩具的量也不多,誰也不會在家屯太多違禁品,這東西太多意義也不大,畢誰也不準備造反。
而缺少甲胄,士的防力差了一截。為了保證軍隊戰力,曹昂便給曹家部統一換上了皮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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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之前偷著製作了兩千具皮甲,一直當作壓箱底的,正派上場。雖說皮甲也是甲,但畢竟是鐵製品,外麵罩了號衣,也看不出來。
了點兵那天,別人家的軍隊,無論是穿的還是手的兵器,俱是五花八門,一看便是雜牌。
有曹的部隊,清一色的土色短褐,頭戴竹笠帽,手持長,威武雄壯,精兵氣質,勃然發。
對外曹家稱,連夜發動族人,製作衣衫,又拿出生鐵千,打造了三千的矛。至於曹家為什能有三千根矛杆,那就沒人提了。
著鬥誌昂揚的曹軍,曹昂也是欣慰。然跟自己指揮過的銳得比,但這已經算是一好的開始。
五千人馬,昂也不設部,直接統屬十曲,算是最大限度地扁平化指揮。
對此也沒有意見。
畢竟除了曹昂,各家勢力,不過一曲或者是不到一曲,真若是設了部或者是別部,這個軍司馬或者是部司馬該誰來做,又是皮的事。
點校完軍之後,曹昂便布置各部組織城防。這時黃琬便退居二線,專心兵去了。
對此曹昂很滿,若黃琬真不好歹,插手諸事,雙方還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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