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章 鹽(二)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鳴奇 本章:第730章 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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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昂沒在多,便返回郡府,負責買鹽之人快回稟。

    如個酒家說得一般,兩幹石鹽,每石六百文,可光是向方行賄,就又了十萬文。

    折合起,光是買賣成本,便達到每石九百文。

    當然陵侯的食鹽質量要好一些,自然賣得貴。可即便如此,再加上各種本,這一石鹽的售會低於一五百文。

    一石鹽合120斤,以平均每人每年6斤(1.5kg)算,五口之一年光吃鹽就四五百之多。

    老姓吃不起鹽,也就理所當然。

    這個價格還因為此人出的身份丹陽士,食鹽發往江東,而南鹽,尤其是九江郡,價格高達每石一幹百文,加上行賄以及其他成本,售價至少幹文,更有黑心之人,將售價到四文以上。

    曹昂很理解老百姓為何搶鹽。

    如果一個麵包售價五十萬的時候,每一個會槍栓拉到冒煙。

    曹昂很清楚水至清則魚,可這件事實在是超出了昂的底線,貪婪也是有限度的。

    昂隨即招來劉周,命他對廣侯府的鹽場、店鋪進行審查。

    曹昂之前設了一個督查司,負責監督、查處自己封地的人和事,由劉周負責。後來曹昂入主州,劉周主管情報,大量的人力、武力用在的情報管理上,這內部的監察便放鬆下來。

    看來是需要重建督查司了。

    對侯府的鹽場、店鋪審查的不困難,劉周直接抓、封賬。大刑之下,沒有什是問不出來的,很便將具體的內幕查的清清楚楚。

    很時候,辦腐敗之事難度不在於如何辦理,而在於能不能辦理,能不能無所顧忌地辦理。

    整個廣陵侯府的鹽業係統,昂為防負責人腐敗,其實是一分為二的,鹽場店鋪是分開的,一管生產,管銷售。

    其中心腹管鹽場,負責整個廣陵郡內十個鹽的生產;而丁虎主管售,相互解不上手。

    食鹽的銷售又分作三種式,其一便是在徐州境內,每縣有食鹽售賣所,廣陵的食鹽直接送到各縣發賣,雖非官營,如同官營;其二,則是針對周邊各郡,廣陵的商船直接送到各郡,後分包出售;至於後一種,則是距離較遠的地方,由地的鹽商前來廣陵,直接購買,然後自行出售。

    因為徐州在曹昂眼皮子底下,所以丁虎不敢有太多動作,至於後兩種,則成了他斂財的工。

    一是收受回扣,二是虛報賬,甚至丁虎膽到以個人名,將貪墨的食鹽,進行私鹽販賣。

    曹昂看到調查結果,又好又好笑。

    這真是活久見了,普天之下,誰見過鹽人私底下販賣私鹽的,而且二道販的鹽比官鹽便宜。

    等到劉周將丁虎的貪墨賬本送,曹昂又怒了。

    曹昂在廣陵進行食鹽生產不過數,尤其是擴大規模,還在他占據州之後。可就短短數年之間,丁虎一共貪墨了接近三錢。

    這是保守計,因為貪墨的除錢,還有古董、土地、糧食等等物,價值難以量。

    三個億,毫不客氣地說,曹昂一時都不一定拿得這多錢來。

    昂氣得直接將桌案給推了。

    當著劉周的麵,曹昂便咆哮道我設督查司是做什的,是做我的眼睛、耳朵,稽查底下人的貪腐的,你們呢,現在封了我的眼睛,堵了我的耳朵,若是這次我沒有發,怕是都讓你們當成傻子了。

    曹平日對這個表兄很尊重,這他第一對他發這大。若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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