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七 司馬懿和諸葛亮(上)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鳴奇 本章:番外七 司馬懿和諸葛亮(上)

    司馬懿很不喜歡諸葛亮這個比他小兩歲的師弟。

    二人作為天子的嫡傳弟子,一起進入中書省為郎,一起提的中書舍人,一起下放為郡丞,一起提的太守,甚至一起做到刺史。

    對於司馬懿來說,諸葛亮就是一麵鏡子,映照著他的方方麵麵,讓他備感難受。

    之前雖然討厭對方,但兩人一個在江州,一個在梁州,相隔千,到底是見不到麵,可這一次,二人要共同競爭豫州刺史的位置。

    大漢有十三州,天子登基後,又分出數州,總計二十個上下,其中地位最高的,便是司、徐、豫、冀四州。此四州為大楚的根基,很多宰執都是從這四個州刺史任上提上去的,因此四州刺史又被視作宰輔的必經之路,因此競爭極為激烈。

    相較於諸葛亮,司馬懿更不占優勢,畢竟諸葛亮是徐州人,支持他的勢力更多。

    眼看自己在競爭中落後,司馬懿隻能奮起直追。

    可二人的後台太子,對待他們,也是不偏不倚。

    很快結果下來,諸葛亮被任命為豫州刺史,司馬懿則被任命為刑部尚書。

    表麵上看,二人同級,司馬懿的官職刑部尚書位在中樞,無論是地位還是官職排序皆在豫州刺史之上,但司馬懿很清楚,二人的競爭中,他落後了。

    老師極為重視地方官吏的任命,牧守一方在一定程度上,比位在中樞更重要。

    果不其然,諸葛亮在做了兩年豫州刺史後,加右副都禦史銜,領大詹事府左春坊學士。

    大詹事府中,左春坊設六個學士,六個參將,皆是由地方官吏和四方將領兼領,是天子為太子安排的心腹。

    諸葛亮有了這個職位,將來入相是必然事。可自己呢,擔任刑部尚書,好像離著相位隻有一步之遙,但司馬懿清楚,這短短一步,卻是咫尺天涯。

    司馬懿有些不明白,同樣都是天子門生,老師為什這偏袒諸葛亮。

    他較之諸葛亮,又差在哪?

    這天早上,司馬懿剛到衙門,刑部郎中高堂隆拿著一份文卷便來找他。

    “司馬公,這個案子有問題。”

    今年春天,豫州發生一起案子。陳郡一女子,名叫阿雲,在為母守喪(其父已早亡)期間,被她的叔叔許給同村張大為妻。張大相貌粗鄙而且年近四十,阿雲並不同意這份親事。

    為了擺脫婚約,阿雲趁與張大見麵,張大不備時,持刀行凶,連砍對方多刀,還砍斷張大一根手指。

    很快阿雲被縣衙抓捕,她也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於是縣令依照律令,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判她死刑,並上報郡。

    郡也沒有異議,於是上報到州中。

    刺史諸葛亮發現了這個案子,他認為阿雲與張大的婚約產生於阿雲守孝期內,不能認定為夫妻,所以阿雲的罪名應該是普通的“殺人未遂”,不應該判死刑。

    案子上報到刑部,負責審核的官員對此並不認可,刑部認為,雖然認為阿雲和張大的婚約有悖律法,但是他們事實上達成婚約,所以仍要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判處阿雲死刑。

    諸葛亮仍是反對。

    雙方意見不下,高堂隆隻能拿著此案找到司馬懿這個堂官。

    司馬懿看了一下文卷,便有些惱了。

    “事情如此明顯,諸葛孔明是做什,胡攪蠻纏嗎?以死刑批複下去,不要讓豫州衙門再糾纏此事了。”

    司馬懿回到家中,正好蔣濟來做客。

    二人素來關係親密,還是姻親。

    司馬懿便講起了今日發生的事情。

    蔣濟之前因為貪腐被諸葛亮彈劾過,還被免了職,數年才得以起複,因此深恨對方。聽到此事,便言道:“諸葛孔明,不遵律法,肆意妄為,正當劾之。”

    司馬懿也反應過來,這是打擊諸葛亮的好機會。

    二人是競爭關係,再不尋找機會,打擊對方,真的要被他壓過一頭了。

    此時諸葛亮也收到了刑部的批複,他對此仍有異議,於是上書曹昂裁決。

    案件很快擺到曹昂桌案前,曹昂便招司馬懿詢問。

    司馬懿便道:“天子,雖然阿雲和張大的婚約在守孝期間議定,但按照律法,隻要求服喪期間,不得嫁娶,但沒有不得訂婚的要求。事實上民間這種事情,很是普遍。

    雙方達成婚約,事實上便是夫妻關係。”

    “孔明說二人婚約無效,也不能說錯。而且這件事情,是阿雲本人反對,所以才釀成慘案,如果判定婚約有效,隻恐人心不服。”

    司馬懿眼看曹昂不太支持他,又道:“阿雲要解除婚約,有很多辦法,偏偏她持刀行凶,砍傷張大多處,這說明,她主觀上有殺了張大的意圖。

    按照律令‘謀殺已傷’,也當嚴懲。”

    曹昂也有些猶豫了,這不僅僅是阿雲生死的問題,這涉及到律法的判定。

    對於此案,曹昂也不好直接決定,於是便招諸葛亮前來問詢。

    諸葛亮也是跟刑部杠上了,刑部新提了一個罪名,他立刻反駁找到反駁的理由。

    按照律令,在審訊前,犯人主動招供即可認定為自首,按律應減罪一等(按問製度);被抓前自首可減罪二等。

    阿雲在被衙役抓獲後,立刻主動供出罪狀,也適應減罪的條款。

    按照大楚的規定,衙役的審問不算審訊,隻有抓捕權,沒有審理權,所以阿雲被抓後立刻招供,也算自首。

    所以阿雲還是不能被處死。

    這算是一個司法漏洞,可是諸葛亮的說法確實沒問題。

    如此一來,司馬懿和諸葛亮徹底對上了。

    司馬懿說,過於強調“按問”製度,是變相地鼓勵凶手行凶,因為行凶後自首即可免死罪。

    諸葛亮說,一味地殺伐,會堵塞以後人犯自首之路。

    司馬懿說,阿雲因為張大年紀大,長得醜就行凶,乃心存惡意,對其減刑,乃是違背了律法減罪的初衷,而且鼓勵天下凶徒行凶。

    諸葛亮卻認為,既然律法有“自首減罪”,就當依律而行。

    ······

    雙方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各不相讓。

    二人還隻是就事論事,可二人身後,還有大批的舊部,支持者,他們也加入到爭執的隊伍中,對另一方進行攻訐。

    本來是處理案子,現在倒成了政治鬥爭。

    蔣濟彈劾諸葛亮不遵律法。

    諸葛亮的小弟馬良也彈劾司馬懿不遵律法。

    蔣濟說諸葛亮是“妄自尊大,違法亂紀,不守臣道”。

    馬良就彈劾司馬懿是“擅作威福,拉幫結派,不守臣節”。

    雙方鬥得天昏地暗,倒是顯得烏煙瘴氣起來。

    曹昂很清楚,很多人在借機生事。於是立刻調任司馬懿為兗州刺史,又調任諸葛亮為路部尚書。

    兩人身份調了個個。

    諸葛亮失去了豫州刺史這個要職,司馬懿則回到了擔任刑部尚書之前的身份。

    司馬懿對此更惱了。他這兗州刺史,雖然也很重要,可到底比不過四大刺史,他這是赤裸裸的貶黜。

    他明明什都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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