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陳永福的話音落下,他又緊鎖著眉頭道。
“可是,就是這一百,我軍也比不上,何況步卒本來就速度慢,韃子可以跑一陣,休息一陣啊,而且,韃子也不至於一直騎馬,他們還會下馬,騎著馬走……”
騎兵可不是一直騎著馬的——在真正的作戰到來之前,馬可是相當驕躁的畜生,絕大多數的騎兵們伺候馬,比伺候他親爹還要上心!
就連滿洲韃子也不例外,因為戰馬可是他們的重要武器,武器要是出了問題,上戰場可是要丟了性命的,而這年頭的八旗天兵,也不是後世那群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廢物。
他們可是相當吃苦耐勞的,哪怕是牽著馬,徒步行軍,速度也能完爆很多軍隊!
“如果我軍能夠一個時辰跑三十華呢,三個時辰內跑出九十華呢?”
這時候,漢斯抬眼,看向了朱慈烺。
“三十?”
聽到這個數字,朱慈烺瞪大眼睛——一個時辰,也就是兩個小時,三十華,有十六七公了(明代一比後世長點),平均時速是每小時八公!
這都快趕上後世的急行軍標準了——急行軍是一小時十公!
這要求恐怕有些高了吧?
雖然朱慈烺知道,曆史上不乏有強軍,能夠達到這個標準,而且,還是在山地複雜地形達到的。
但是,朱慈烺可不認為自己麾下的禦前親軍能夠做到!
一旁的黑雲龍也傻眼了,他有些不可思議地看著漢斯。
“一個時辰跑三十地?三個時辰跑九十地?你倒是真敢想?真這跑下去,士卒們還不得,全被累趴下?”
是啊,急行軍九十,比後世的馬拉鬆全程都要多個幾公了!
六個小時跑完馬拉鬆,對於很多人還是可以做到的,但問題在於,明軍士兵是需要在身披甲胄,身上攜帶著許多零碎的情況下做到這一地步……
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拋棄掉甲胄,隻攜帶一斤的幹糧,必備的武器,還有飲水,我軍的軍隊應該能夠做到這一地步,即使是沿途會有很多士兵掉隊,但以我軍絕大多數士兵的素質來看,還是可以做到的,如果我軍能夠在這個速度上連續行軍三個時辰,那,清國的騎兵,為了保證能夠追上我軍,便必須騎乘戰馬才可以做到,畢竟他們的武士,身披甲胄,而且,身上攜帶的零碎也比較多,再牽著馬,徒步行軍根本追不上我軍。”
“如果我們能夠順利的在三個時辰內,或者更短的時間內,行軍九十華,那,大概在今天下午,敵人的戰馬的體力就會耗盡,我軍屆時,就可以發起反攻,我軍的火力遠勝於敵人,如果拋開機動性這一方麵,完全可以在戰陣上擊敗敵軍……”
“你這是胡扯,特娘的,三個時辰跑九十,還能打得贏嗎?”
“還棄了甲胄?這是找死的吧?”
陳永福看著漢斯說道。
一旁的黑雲龍卻是盤算了一下,朝朱慈烺道。
“殿下,老夫倒覺得此策可行……”
“禦前親軍,吃得好,訓練也足,每日都訓練行軍十餘,若是棄了甲胄,淮北又是一馬平川,三個時辰,跑九十地,不是做不到,至於棄了甲胄嘛,咱們戰陣之上殺敵用的多是火銃,而韃子用的是弓箭,斑鳩銃一百步便能射,而韃子的滿洲弓,可做不到吧?就是做得到,我軍硬挺著就是了,何況我軍還有三十六門三磅炮呢,真要是打堂堂之陣,哪怕是無甲,也有不小的勝算,哪怕是擊敗不了敵軍,便是能夠重創其所部,或者擊潰,也能為我軍贏得些時間啊……”
好吧。
黑雲龍的意思是,現在已經無計可施了,突圍成功概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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