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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的美洲大陸。
實際上是一個非不錯的地方。
雖然還沒到後世那吸引人,連氣都散發著香的氣息,能把人給直接嘍。
但是如此,十七世紀的美洲大陸,然是一片幸指數遠超歐亞非國的地!
就連後世,已經沒剩下多少的印第安人。
在當的時候。
生活的也很福!
至少,絕大多,是幸福的!
因為這年頭的美國離誕生還得一百多年,而西班牙人屠刀又不鋒利,而且西班牙人人有,殺戮力也有限,也不可能對印第安人趕盡殺絕。
所以,至少在十七紀中葉,這段時間麵。
美陸上,還是能夠看見,各人民和相處場景滴!
再加上,這片大陸上,山川壯麗,物產豐,雖然偶爾會有肆的寒流襲過,但也無傷大雅!
所以,當下的美大上,無論是野牛為的印安人,還是種玉米的第安人,亦或者是從洲過來的英格蘭人,法蘭西人,德意人,還有西班牙人,以及他們本地印第安人所生下的混。
大概都可以,以相當富足的生活,生存在這片土地上!
相比於源匱乏,權貴橫行的歐洲,還有井噴,內卷到極致的東亞!
人並不太多,而物又絕對算上富饒的洲大陸,對稱得上是一片樂土了!
別的不說,那些個在美大平原上捕野牛的印第安人,每年吃掉牛肉,吸收的蛋白,可能比華那邊的小地主們,一輩子吃的要多。
要知,這可一片連黑奴每年都能夠吃掉幾十公斤肉的富饒大陸啊——雖然吃的都不是好肉,但那也是肉啊。
而一片富饒的大陸上麵,繁榮的城市,墨西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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