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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解也沒錯!
振海繼續道:所以啊,一層關係我們必須得好好利用一下!
王軒墨隨便出手,是1000錢,是鄭富國出手的話,最少也得是十萬,上百萬了!
要真是那樣的話,咱們全家人都能夠一飛衝天了啊!
李豔弱弱的回道:話是這說的沒錯!
竟,我富國已經幾十年都沒有聯係了!
在過去找上門兒,人家願不願意認我這個母親,未嚐可知!
我得……
李豔沉了久,才繼續說道:這件兒事情,我是慎重考慮一下吧!
年情況,是這樣的!
鄭富國的父親鄭天因為一場生產意,發生了事故。
這個家的頂梁柱,一下子沒了!
所有的家庭重擔,全都落在了李豔的身上。
而李需要照顧鄭小美,根本沒有辦法出去工作。
時,鄭富國還在學校上學,還沒到參加工作的年齡。
豔沒辦法工作,還要支撐全的開銷,給的那點兒恤金很快就用光了。
李豔沒辦法,隻能出借錢維持生活。
是鄭天雷死後,家連個頂梁柱都沒有,借錢也非困難的。
願意借給李豔錢的,也就有一個張厚發了。
張厚發當時,也有一家人需養活,而且三個兒對李豔也都非常反感。
李豔去借了幾次錢之後,自己也不意再去了。
家生活壓太大,李豔覺得自實在是沒有辦法繼堅持下去。
恰好這時候,石紅梅下找上了李豔,給李豔介紹一戶新人家!
當時,豔也曾向王振提,她帶著富國兄妹倆一起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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