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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的任務是完成了,但是蒙的欣喜並沒有持續多久。
每當想到自己欠著蒙寶兒這個萌貨兩個多億的債務的時候,蒙就有一種要將麵前這個一臉得意的、趾高氣昂的衝著自己傻笑的萌貨給人道毀滅了的衝動。
至於蒙為什會有這暴力的想法,看看他和蒙寶兒之間的對話就知道了
“蒙,本寶寶想吃你做的紅燒排骨,趕緊去做飯。”
“不去,玉漱不是已經在做了嗎?”
“可是本寶寶今就想吃你做的排骨。”
“沒看我正忙著呢嗎?今沒功夫給你做排骨。”
“蒙,本寶寶可是你的債主啊,你不得對本寶寶客氣點嗎?”
“額好,我給你做!你個吃貨!”
所以,自從蒙欠下蒙寶兒兩個多億的巨額債務之後,用蒙寶兒的話,就是本寶寶徹底的“崛起”了!
蒙無比憋屈的屈服在蒙寶兒的“淫威”之下,誰讓他貸款的時候沒有問清楚,這兩個多億的貸款,利息居然是由蒙寶兒這個坑貨控製的!
也就是,收蒙多少利息,完全看蒙寶兒的心情。心情好了,會給蒙打個八折,要是心情不好,那就不知道會要多少了。
蒙也完全確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己再次被這個坑爹的萌貨給坑了!
這也讓蒙下定決心,一定要找到一個快速獲取聲望值的辦法,然後盡早的將債務還清,讓自己能夠“重展雄風”,再次將蒙寶兒這個萌貨給鎮壓下去!
當然,對於如何快速的獲得聲望值,蒙心也已經有了一定的想法,那就是出名,讓自己徹底的出名!
就在蒙思考著自己該用什辦法讓自己更加出名,以來獲取聲望值的時候,遠在幾千公外的京城,一個公寓內,正有幾個人看著他唱歌的視頻。
“明哥,怎樣,這幾首歌都不錯吧?”
“嗯,是不錯,非常適合我,不過你確定這些歌都是這個蒙寫的嗎?”
“嗯,我查過了,這幾首歌在這個蒙唱出來之前,根本就沒有人唱過。而且,更重要的是,這個蒙居然沒有將這幾首歌拿去申請版權!”
“沒有申請版權嗎?那倒是不錯,。”
“是啊,這個蒙也不知道怎想的,居然不去申請版權。”
“好了,不他了,找樂隊弄伴奏吧,有了這幾首歌,我新專輯的歌就湊夠了。”
“好的明哥。”
蒙完全不知道,自己唱的那幾首歌已經被人給拿去用了,甚至就連版權也都被別人給注冊了!
不是他不在乎這幾首歌的版權什的,而是他壓根就不知道需要申請版權這件事情。
他下意識的認為,這些歌在這個世界沒出現過,那自己唱出來,並寫下來,那便是自己的。卻從來沒有想過,歌曲是存在版權這一的,你要是不去申請版權,讓別人搶先注冊了版權,那這首歌就不是你的了。
當然,如果你有充足的證明,也可以去法院告別人侵權。但是,歌曲又不是電影什的,一般很難有確鑿的證據能夠證明原創是誰,所以,官司估計是贏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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