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是五月二十號晚九點多發的,
到今天為止九天不到。
這本書我寫的真的很快很快了,非常感謝那些願意陪我成長的讀者。
這本書嚴格來說,我真的沒想到會有那多人看,還有大佬催更…
雖然我暫時寫書還沒有任何的收入。
不過...我很慶幸的是,終於找到了自己喜歡和熱愛的做的事情。
在這之前,我一直很迷茫。
不知道自己要幹什或者說能幹什。
今天晚十二點的時候,這本書也要架了。
我懇求大家給我一個首訂,讓我的訂閱能破千。
或者這對於你們來說,隻是一根煙,半個包子饅頭,或者一口飲料的錢。
可這對於我來說卻是全部。
什?
我說得有些嚴重?
那你接著往下看,聽聽我寫書之前的故事。
......
依稀記得在2006年的時候。
我和女朋友在我們縣城的酒吧喝酒,對麵一桌子混子有人對她吹口哨,來拉她一起喝酒。
我當時喝多了,也有點年輕氣盛。
如果說用怒發衝冠為紅顏來形容當時的我是再好不過了!
我腦子一熱,當即抽出隨身帶的匕首,衝去就是一刀。
這一刀下去就是十五年。
我記得進去的時候,滿大街還是求佛,寂寞沙洲冷,老鼠愛大米什的。
現在十五年過去了。
早已物是人非。
去年她來看過我一次,告訴我她過幾個月就要結婚了。
我問她對象是什樣的人。
她說她未婚夫是飛盧的作者,很有文采,每個月賺的錢也多,也能顧家。
我沉默了。
在我的認知。
作家是一個神聖且光榮的職業,非常的牛逼。
我自己也特別愛看,知道寫不容易,也很難寫,非常佩服這些靠文字吃飯的人。
所以我沒敢告訴她減刑的事,又簡單聊了幾句後,我轉身走了。
這十五年來,我種過田,養過豬,做過服裝,心早就靜了。
出去後。
我還去她樓下看過她一次。
她很幸福,我也很開心。
我想我也該考慮自己的生活了。
昨晚做了一個夢,夢是15年前。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場景,可我就是沒找到熟悉的人。
夢的我是哭醒的。
我知道...過去的,都回不去了。
現在剩下的隻是懷念。
而我現在也30好幾了,突然也感到迷茫。
我經常夜睡不著,坐在馬路,一個人喝著酒,抽著煙,不知前方路該怎走?
我心想,自己難道這輩子就這樣了嗎?
就這樣沉淪下去?
這時,我打開手機,突然看到了飛盧app的廣告。
想到了她的未婚夫就是飛盧的作者。
於是下載來看了一下。
還申請了一個賬號,不小心點進了作者專區。
就這樣迷迷糊糊的加了編輯的qq,也加入了作者萌新群。
在麵了解到了怎寫,怎發布,又是怎樣有收入的。
這一切的一切簡直給我打開了一片新天地。
憑什她未婚夫可以的,我不可以?
於是我就瘋狂的學習,瘋狂的碼字。
就這樣。
我成功的寫出了人生的第一本,雖然架隻有個位數的訂閱,但我還是迫不及待的打電話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她。
她聽了之後,沒說什,隻是問了我書名和訂閱成績,然後沉默了。
我天真的以為隻要將書寫出來了,就算是成功了,她就會重新愛我。
可是就在一個月後的某天晚。
她給我打了個電話,說她明天就要嫁人了。
我當即丟下在寫的,連夜開車400公,趕到她家樓下。
看到她樓下門的喜字,房問的燈還亮著。
我給她打了個電話,我想問問她為什。
她搖了搖頭說,你以為寫了一本書出來就是作家了?你醒醒吧,你隻不過是個訂閱不過百的撲街作者,就算我們在一起了,你拿什養我?而他不同,他是一個1000訂的大佬,他可以靠養我。
這時,我才知道。
我錯得多離譜。
掛掉電話後。
我從車拿了幾瓶啤酒,坐在她家樓下的公園椅子。
酒喝完了。
一包煙抽完了。
天也快亮了。
汽車的喇叭聲從大老遠傳來,我知道接她的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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