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老板感謝蘇長青一番後,又繼續講起了慧慧家的事。
“慧慧她爸媽死的時候,的確給家留下了不少錢,具體我們當然不清楚,但大家都說,起碼得有四五萬。”
店老板說道:“這多錢,按說足夠養活慧慧和她弟弟長大了,可是,當時不是有兩名工人,和慧慧爸媽一起摔死了,這兩家人也都隻拿到了一千塊錢的賠償,他們從老板那要不到錢,便又轉頭向慧慧家要錢,因為慧慧的爸爸是包工頭,他們是跟著慧慧的爸爸幹活的……那兩家人一起去慧慧家大吵大鬧、撒潑打滾要錢,工人出了事,包工頭確實有責任,雖然慧慧的爸媽都死了,但這筆賬總是要算的。鬧了幾次後,慧慧家賠給了這兩家人每家八千塊錢,這就沒了一萬六。”
“即便隻剩下兩三萬塊錢,在這生活,也不至於六七年就全部花光吧?”俞正說道。
慧慧的弟弟今年七歲,多半是七歲,實歲六歲。
他出生當年父母出事,也就是說,是91年左右出的事,到現在六年時間。
在這個地方,即便是四口之家,如果平時生活節儉且沒有意外大項開支的話,一年兩千塊錢也就夠了,更何況是兩個孩子?
無論如何,六年時間,兩三萬塊錢,也不可能花光的。
“其實,慧慧的爺爺是個明白人,他料理完慧慧爸媽的喪事後,就把家剩下的錢全都存起來了,說是給孩子留著,讓他們讀書上學用,平時吃穿的生活開銷,他和他媳婦老兩口能掙出來。”
店老板說道:“那年,慧慧爺爺其實也就五十歲出頭,還不老呢,他種地是一把好手,還會一些木匠活,可以做些桌椅板凳之類的小東西拿來賣,他和他媳婦兩個人幹活,掙的錢養活兩個小娃娃還是沒問題的。可問題是,他那個小兒子,也就是慧慧的叔叔,真不是個玩意!”
說到這,店老板歎了口氣,又點了一支煙,抽了幾口,道:“他那個叔叔,大名叫什,我不知道,隻知道他的小名叫二狗。
二狗從小就是個遊手好閑、好吃懶做的家夥,小時候還去別人家偷過幾次東西,隻因為年紀小,才沒有蹲局子。
後來他哥,也就是慧慧她爸去外麵打了一年工,回來後,第二年把他帶出去一起幹活了,可到了工地上,他還是好吃懶做,一天天的不想幹活。
人家老板肯定不可能養閑人啊,二狗不幹活,老板就不可能發給他錢,二狗就隻能給慧慧他爸要錢,慧慧她爸當時掙的錢也不多,一半錢都被他花了,根本剩不下幾個錢,所以過了三四個月,慧慧她爸就把他趕回來了,讓他回家種地。
但二狗當然不可能願意踏踏實實種地,他爸想讓他去學門手藝,他也不願意,就一直在家遊手好閑,喝酒打牌,靠爹媽和哥哥養著。
如果他僅僅是好吃懶做,倒也罷了,可關鍵是,他又染上了賭錢的惡習,並且交了一群和他差不多的狐朋狗友,經常一起喝酒打架、惹是生非。
因為賭錢和打架,他被處理過幾次,但仍不悔改,家給的錢不夠他輸的、花的,他就偷家的錢。
慧慧爸媽死了後,慧慧爺爺把慧慧爸媽的錢存了起來,老兩口掙的錢要用來養兩個小孩子,自然就不可能再給二狗錢了。
二狗沒錢花,過得很難受,一開始又幹起了小偷小摸的勾當,後來幹脆對慧慧爸媽留下的那些錢打起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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