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強得知兒子為了一個歌女在歌廳與人家大打出手,狠狠地罵了他一頓:“你是公司的副總,你的一言一行代表著公司的形象,今後你還敢出去鬧事,我就打斷你的腿。”
淩華不滿地說:“爸,你不分青紅皂白就罵我,我是替大哥接風才去的歌廳,我又沒有鬧事,是人家主動帶人來打我們,我和大哥才反擊的,這叫維護正義。”
“你別給我找理由,今後不準去歌廳了。”淩強嚴厲地說。
淩媽在旁邊說:“老淩,你別發火了,兒子又不是小孩,你還管著他。”
這淩強雖然強勢,但在妻子麵前不敢大聲說話,就小心地說:“我也怕他受傷才不準他去的。”
“我聽華兒說這淩風是特種兵轉業,武功一流,不如將他安排在華兒身邊,叫他保護華兒。”淩媽說。
“這合適嗎?”淩強問。
“有什不合適的?這淩風不是沒找到工作嗎?他又是你的親侄兒,你不管誰管呢?你給他安排份清閑高薪的工作,叫他保護華兒,有何不可?”
“好,我找他說說。”淩強說。
淩風的爸媽都是街道企業的員工,家境不是很富裕,因兒子不喜歡讀書就送他去當兵,轉業後也幫不上什忙,兒子的工作還沒著落。
淩強找上門,說:“大哥、大嫂,淩風的工作找著了嗎?”
“還沒哪,他找了幾次,不是保安就是門衛,他不太喜歡這些工作。”淩富說。
“要不?讓他到我公司上班,如何?”淩強問。
“好呀,能到你公司上班,我們都放心。”淩富說,他也曾想找弟弟把兒子安排到弟弟的公司,可弟弟的家由弟媳作主,弟弟作不了主,他不想為難弟弟,今日弟弟主動上門說,豈有不同意之理?
“弟弟,大嫂謝謝你。”
“謝什?都是一家人嘛,你叫淩風明天就來上班吧。”淩強說,他怕妻子反悔,趕緊落實,免得夜長夢多。
淩風回家聽爸媽說起此事,起初不同意,但架不住爸媽苦口婆心地勸說,勉強答應下來,他說:“我同意去叔叔公司上班,但事先申明,如我找到合適的工作,我會離開叔叔公司的。”
“好,爸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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