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局長來到靈隱寺,方丈親自出來迎接,引他們到禪房。
何局長說明來意,方丈說:“我寺院雖有客房,但都是供來往僧侶住宿之用,不向施主們開放,沒有招待過丁陽等人。”
“我曾親耳聽小青姑娘說丁陽等人住在寺院中,上次我親眼看見你寺中的和尚出來迎接他們。”劉警官說,小李、小王兩人也證明確有此事。
“阿彌陀佛,施主一定聽錯了吧,他們有可能進來參觀,但絕無可能住在寺院中。”方丈說。
“案情重大,請方丈給予配合。”何局長說。
“善哉,既然何局長有這要求,不妨去客房看看,貧僧帶您去。”方丈說。
仔細查看了寺院客房,沒有發現什情況,何局長又不好提出檢查全寺的想法,方丈同意他們檢查客房已經是極大的麵子了,靈隱寺畢竟是佛教的名,他不敢造次。
結果可想而知,他們一無所獲,回來的路上,何局長惱怒地說:“小劉,你們當時遇見他們了,為什不直接下手?”
“當時他們交出凶手,凶手也承認了,我們沒有理由抓丁陽哪。”劉警官辯解說。
“那你們為什放跑凶手呢?”何局長責問他們。
“當時不是向您匯報過情況嗎?一陣狂風把我們吹到湖中嗎?凶手就乘機逃跑了,當時有很多目擊者在場的。”劉警官叫屈起來。
“你說的理由誰會相信呢?這樣的案子都辦不好,你還有臉找借口。”何局長大怒地說。
劉警官見何局長真的發怒了,就閉口不說。
“限你們三天內抓住丁陽,盡快破案,還有,抓緊與車主協商,要做好姓戴司機的後事處理。”何局長緩下口氣說。
“是。”劉警官說,不管怎說?沒有及時破案就是失職。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