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淞滬會戰(四)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汪羽 本章:第34章 淞滬會戰(四)

    第三十四章 淞滬會戰(四)

    自衛抗戰聲明書:

    “中國為日本無止境之侵略所逼迫,茲已不得不實行自衛,抵抗暴力。

    近年來,中國政府及人民一致所努力者,在完成現代國家之建設,以期獲得自由平等之地位;以是之故,對內致力於經濟文化之複興,對外則尊重和平與正義,凡國聯盟約,九國公約——中國曾參加簽訂者,莫不忠實履行其義務。蓋認為“獨立”與“共存”,二者實相待而相成也。乃自九一八以來,日本侵奪我東四省,淞滬之役,中國東南重要商鎮,淪於兵燹;繼以熱河失守;繼於長城各口之役;屠殺焚毀之禍,擴而及於河北;又繼之以冀東偽組織之設立;察北匪軍之養成;中國領土主權,橫被侵削。其他如縱使各項飛機在中國領土之內不法飛行,協助大規模走私,使中國財政與各國商業,同受巨大損失;以及種種毒辣之手段:如公然販賣嗎啡、海洛英,私販槍械接濟盜匪,使中國社會與人種,陷入非人道之慘境。此外無理之要求與片麵之自由行動,不可勝數。受一於此,已足危害國家之獨立與民族之生存,吾人敢信此為任何國家任何人民所不能忍受,以迄於今,吾人敢言中國之所以出此,期於盡可能之努力,以期日本最後之覺悟而已。及至蘆溝橋事件爆發,遂使中國幾微之希望歸於斷絕。

    蘆溝橋事件之起因,由於日本大舉擴張津駐屯軍,且屢於辛醜合約未經允許之地點施行演習。日本此種行動,已足隨時隨地引起事變而有餘;而本年七月七日深夜,日本軍隊竟於鄰近北平之蘆溝橋,施行不法之演習,繼之以突然攻擊宛平縣城。我守土有責之駐軍,迫而為正當防衛;我無辜之人民,於不意之中,生命財產毀於日本炮火之下,凡此事實,已為下所共見。

    蘆溝橋事件發生以後,日本之行動有深足注意者,即其口頭常用就地解決,及不欲擴大事態之語調;而其實際,則大批軍隊及飛機、坦克車,以及種種新戰爭利器,由其本國及朝鮮與我東北,源源輸送至河北境內。其實行武力侵略,向我各地節節進攻之事實,絕不能為其所用之語調,所可掩蔽於萬一。中國政府於蘆溝橋事件發生後,猶以誠意與日本協商,冀圖事件之和平解決。七月十三日,我外交部曾向日本大使館提議雙方及時停止軍事行動,而日本未與置答。七月十九日,我外交部長複正式以書麵重提原議,雙方約定一確定日期,同時停止軍事動作,同時將軍隊撤回原駐地點。並曾聲明:中國政府為和平解決此次不幸事件起見,準備接受國際公法或條約所公認之任何處理國際糾紛之和平方法,如雙方直接交涉、斡旋、調解、公斷等等。然而以上種種表示,均未得日本之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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