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稱小說
*BE,慎入
*故事挺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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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一個寂寂無名的作家。
目前正在遊輪之上,和我閨蜜,齊溫語旅行。
接到林鬆的電話時,我正站在欄杆邊,享受著緩緩吹來的海風。
“蘇杏妙!你們出去玩,怎不帶上我啊!”
“因為,你不是很忙嗎?林大律師?”
“可是……”
“行了,我們是不會給你機會偷懶休假的。你還是好好工作吧。掛了啊。”
掛了他的電話,我對著遠處那綿綿不絕,沒有盡頭的海浪,微微出神。
說起來,我和他們已經認識了十年了。從初中開始,我們就一直都是最好的朋友。
“妙!”
齊溫語的聲音突然傳來,讓我回過了神。
“阿語,你不是在睡覺嗎?”
“醒了。”
看著她明明眼角帶淚,卻依舊微笑著的神情,我不禁心中一疼。
曾經那愛睡懶覺的人,因為那件事,再也沒有睡過一個好覺了。
一開始,她瞞我瞞得天衣無縫。但那天,我半夜醒來,看見了她從夢中驚醒,痛哭不止的模樣。
我知道這是為什,所以我沒有戳破她的偽裝。
其實,我有一件事情沒有和她說。
十九歲那年,她失憶了。
一開始沒有告訴她是不想再看見她那痛苦的樣子。但後來,看見她即使失憶了,也依舊會因為他的消失那痛苦,我就再也開不了口了。
我無法告訴她,她等待那久的人已經離世了。
也無法看到她失魂落魄崩潰的模樣。
所以,我隱瞞了她五年了。
2.
但,我其實還有一件事沒有和齊溫語說。
我和她哥,齊溫沐分手了。
因為我生病了。
是癌症。
胃癌。
醫生問我有沒有家族遺傳史的時候,我才想起,那個拋棄我的女人去年好像來找過我。原因就是,她快死了,想再見我一麵。用剩下的日子,陪在我身邊。
啊,果然倒黴的人,依舊倒黴。
我十歲那年,她拋棄我,再婚了。我差點兒,就無家可歸了。
幸好,我的舅舅膝下隻有一子,就收養了我。
和童話不同,他對我特別好。我往後的十年就是被寵著長大的。但即使這樣,我依舊無法忘記當初被拋棄時的慌亂無措與恐懼。
我和舅舅家始終保持著一段距離。我一直,都清楚地知道。
那不是我的家。
上學時期,我一找到機會就會找兼職打工。再加上,那個女人因為愧疚,每個月都會給我匯點兒錢。
或許,她真的愧疚吧。畢竟,她一個月就給我十萬呢。看來,她嫁的人還蠻有錢的。
但她給我的錢,我都存起來了。為了以後獨立,做準備。
五年過去了,我也存到了六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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