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把我給賣了?

類別:未分類 作者:黑瞳卷卷 本章:第二十二章 把我給賣了?

    早上六點,定時鬧鍾響了幾聲,就被按掉。

    林越將手機裝進了褲兜,將斜挎包背上,又把鴨舌帽戴上,兜帽又蓋在了上麵,迅速推開了門。

    通道如往常一樣,已經有人起床洗漱去了。

    壓低帽簷,林越快步從通道移動到了地麵。

    十月的帝都,天氣已經有點涼了。

    雙手揣兜,林越自然地從大門離開,和門口老保安點頭打了聲招呼,徑直向東邊的大道邊走去。

    從ATM拿出了點錢,林越回頭看向路邊。

    路邊的桑塔納車上,司機正咬著包子吃的正香,忽然聽到了車窗響。

    他看了眼表,疑惑得搖下玻璃,看向青年:“去哪兒?趕火車飛機?”

    “師傅,去七道口。”林越開了後車門,坐了上去。

    “哦,上學去啊,大學生?我還以為高中生呢。”

    戴上了耳機,林越假裝聽歌,躲避司機的侃大山行為,同時也一直沒有抬頭。

    窗外的景色不停後退,他回頭看了眼後車窗,稍稍鬆了口氣。

    媽蛋,這鄭敬之!

    五點多他被憋醒,方便的時候想著看看論壇帖子打發時間,結果發現,詭異論壇翻了幾頁,都是“通緝”他的帖子!

    仿佛這不是什詭異遊戲的論壇,而是某個大型尋親網站。

    找的,還都是所有叫“林越”的。

    他現在已經被掛上了懸賞金。誰要提供有用情報,甚至是找到他本人的,將會有3000到兩萬詭幣的懸賞。

    林越甚至還發現,孫薇、焦淼已經把他給徹底賣了,各種特征情報都一股腦說了出去,幸虧李義有良心,一直沒有說話。

    他連忙給李義回了一條信息,讓這貨黑名單任何加好友的人。

    做好了這些,回到B213,他就開始把所有的衣服、鞋,各種破爛之類一趟趟扔到垃圾桶。

    收拾到六點正好完事,隻裝了些重要財物之類,他便馬上打車,直奔七道口!

    這個世界,唐國的帝都,大學路附近大學遍地,緊挨著大學路的七道口南沙地的學生公寓,則是不想住宿舍的學生最好的租房場所。

    雖然那邊環境確實屬於那種髒亂差,住宿的房子也有些矮破小,但那最大的好處,就是不用身份證。

    一張學生證,就能租下一間十平米的房子,房租給仨月,水電繳齊了,房東這仨月就不會出現第二次。

    林越擁有著這個世界的最基本認識,剛穿越過來找房子的時候,他還去那邊好好地看了好幾個房子。

    那邊對比原來地下室,唯一的不好就是最便宜的,也要比地下室房租貴了三百塊錢,所以林越也隻能退而求其次。

    不過,因為詭異論壇鄭敬之他們把他賣了這事,他就沒辦法光明正大的去找個陽光明媚的大房子住,隻能去找這種魚龍混雜的城鄉結合部來棲身了。

    他可不想被迫加入什奇怪的組織或者社團,目前來看,單機solo才是最優解啊。

    當然,如果有靠譜的那種團體,他還是會考慮考慮。

    “大學生,到地兒了啊,給一百得了。”

    一百?

    按照平時林越肯定得和他砍砍價,現在是根本沒工夫和他扯。

    直接遞出錢,林越下車,看向學生公寓區,稍稍又鬆了口氣。

    這下,應該沒問題了吧?

    另一邊。

    2號樓1單元101。

    防盜門當當當響了幾聲。

    睡眼惺忪的吳慶迷迷瞪瞪起床,看了眼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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