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時常遇到不順心的事,這位叫做張寶的年輕人也不例外,但不是誰都有膽子像他一樣,在辭職之前痛罵主管一頓。
隨後一邊跟自己的主管互罵,一邊收拾東西離開了公司,乘坐電梯下樓,出門穿過馬路後跑了上百米左右,氣喘籲籲來到咖啡館坐在鄭琪麵前。
開口道:“琪……琪姐,我來了,吧,我們怎幹!”
鄭琪還沒回過神,驚訝詢問:“不繼續在公司幹了?”
“有什好幹的,實習期一個月工資才兩千五,幹滿一年才有可能轉正。
不定到時候就把我給辭了,交完房租連吃饅頭都不夠,本來就打算做完這個月去其他公司!”
緩了口氣之後,話還是氣喘籲籲,不過已經沒那劇烈,此刻長吐口氣,精神奕奕問道:“什樣的新聞?
能被你認為是大新聞,肯定很厲害,如果能撈到這一票,接下來好幾個月都不用愁了!
是不是因為你抓到了什大人物或者公司的把柄,才被人逼著跳樓?我就知道你肯定不會想不開!”
新聞的價值遠比人們想象中高,一條新聞在東城換一套房,也不是什不可能的事情,有很多名人或者企業願意花錢,出高價買回對自己不利的新聞素材。
明白是誤會了,可鄭琪不打算解釋,苦笑著:“隻是有可能,到時候沒抓到可別怪我。
攝像機帶了吧,現在先吃點東西,待會兒有的忙,我請客。”
寶今年剛大學畢業,年紀才二十二,比鄭琪了兩歲而已,心像是貓抓一樣癢癢,詢問她:“我的姐!這時候就別賣關子了,待會兒我們去拍什?”
鄭琪目光看向窗外,指著一處交通攝像頭道:“拍那個,我們要把周圍幾棟樓的所有樓層都問一遍,調出昨晚我出事前那段時間的畫麵,尤其是銀行門口。
我懷疑它可能拍到了什,銀行門口肯定有監控,可惜比較麻煩,走!先跟我去弄幾張有含金量一點的記者證,你以前不是想當警察?今我就滿足你……”
李君昊這邊,他對這些事情一無所知,畢竟是從古代過來的,哪能時時刻刻記得攝像頭這種東西,還以為昨晚自己做的事神不知鬼不覺。
在律師陪同下商量合同條款,從圖書館的法律文件看過許多內容,仔細檢查了一遍,又指出幾個存在漏洞的地方讓律師幫忙修改。
這種合同通常有利於公司,然而這也是難免的事情,開公司不是做慈善,當然是因為有利可圖,才提供了這樣一個發表文章的網絡平台,規則相對而言比較公平,有能力的作者才能拿到條件更好的合同,也算是一種對普通作者的激勵,在公司上班同樣也是這個道理,工作能力強才能拿到更高的報酬。
版權交給終點中文網代理二十年時間,從新人作者的角度來看,能夠跟李君昊一樣討價還價商談合約條款的作者少之又少,這是知名作家才能享受到的待遇,由此可見公司究竟多重視這本書的價值潛力。
就在李君昊準備簽約時候,有位接待員走來,聲在胡言亂語主編耳邊了些什,他清楚聽見了交談內容,對方的是:“有位姓趙的姐過來找你,自己是完美娛樂集團的員工。
羅副總讓我來告訴你一聲,他不在公司,打你電話打不通,讓你幫忙接待那位趙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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