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孟文剛到警察局上班兩個月,平日主要負責處理一些瑣事。
這天,局接到了一個案子,據說是萍縣一中的兩個學生因為一個女生而拉幫結夥打起了群架,而且場麵十分壯觀,以致於人們把這次戰役稱作“百人大戰”,甚至還有人動了刀子,給人捅了。
校方已經把所有與這件事有關的人都給送到警局來了。雖然這其中有些人在打架的過程中自始至終都隻是袖手旁觀,但為了工作的嚴謹性,自然是少不了對每個人進行一一問話的。
審訊室,孟文眼前坐著的這個人叫陳務賢,和大多數古惑仔一樣,染頭、燙發、紋身、奇裝異服……這些東西他一樣都沒落下。雖然在這次的打架鬥毆的事件中,人不是他捅的,他也當然不是被捅的人,但他可是這次事件中的始作俑者之一。
“說吧,為什打架?”孟文的組長龍江浩問道。
“不知道。”他那不屑一顧的吊兒郎當的表情屬實是非常契合他古惑仔的身份。
“不知道,那就定妨礙公務罪和尋釁挑事罪吧。”他在筆記本上畫了幾筆,接著又大聲說道:“下一個!”
“我說我說。”他慌了神,著急說道:“哎呀,就是,我喜歡上了一個女生,但不知道她有男朋友,就去試著追求了一下,瑪德,後麵好像是她去跟她男朋友說了,那男的就來找我約架,說要找人堵我,把我打一頓,那我肯定不能坐等挨打啊,就去叫了人。”
“……”
“你可要從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外麵的女生不要亂碰,更不要和別人約架,聽到沒!”
“聽到了聽到了。”
一個審完接著下一個審。
“叫什名字?”
“劉浩誌。”這個劉浩誌和剛才那位一樣,也差不多是個古惑仔,隻不過他身上的古惑仔符號要少一些,而且他穿了校服,也許是父母管得嚴一些。
“知道你自己是怎進來的嗎?”
“不知道。”
“打架鬥毆,這種違法的事,搞不好要坐牢的。”
“放狗屁!他們打的架,跟我有什關係?”
“那學校為什把你抓來了?”
“我怎知道,我就一直在旁邊看著,他們就把我送過來了。”
“說明你們學校也認為你有間接導致這次事件的嫌疑。”
“無所謂,你們愛怎說怎說,反正你們抓不了我。”
“你爸還是會想辦法把你撈出來是吧?”
畢竟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樣的底氣劉浩誌還是有的。
“又沒犯事,你們憑什抓我啊,還談什撈人啊?”
“那你為什要去看他們打架。”
“圖個熱鬧。”
“那好,我問你,你和陳務賢還有蕭放是什關係?”蕭放就是陳務賢提到的“那女生的男朋友”。
“跟蕭放是朋友,陳務賢不認識。”
……
最後劉浩誌被他的媽媽來接回了家,而他爸爸因為還在工作中,沒時間來。
“回家看我打不打斷你的腿!”他媽媽說道,手還擰著劉浩誌的一隻耳朵,被他一把甩開了。
“你不配說我。”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