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墩子的幹屍。
小渭河的屍體。
更重要的是:毒。
這些都不是莫十和楊羽兩個人能夠搞定的。
需要更多的人手。
尤其是那毒,更是需要專業人才。
為什不用信號彈?
這種已發生且必須要描述清楚的事情,信鴿比信號彈更合適。
信鴿哪有?
大興縣城內就有。
事實上,為了傳遞信息方便,新朝在每個縣城之內都設有飼養信鴿的地方。
“嗯。”
楊羽一點頭,一抬手就把自己的腰牌從莫十手中拿了過來。
“誒誒,讓我再看看嘛。”
“你這牌子真好用,樣子也好看,不愧是正式工啊!”
莫十嘴說著,楊羽聽也不聽,轉身就走。
為什得楊羽去?
因為,大興縣飼養信鴿的情報點得正式工才知道。
莫十?
他,一臨時工,哪知道這些。
但有些事兒,他還是知道。
例如不能讓眼前那位縣令跑了。
在莫十和楊羽說話的空當,這位大興縣縣令已經醒了,不僅醒了,而且還手腳並用的向著小渭河內爬去。
這是想要跑啊!
但是,明顯的,對方也知道此刻河水有毒,下水的話,很可能會毒發身亡。
因此,到水邊了,又猶豫了。
可身後的莫十又像催命閻王般杵在那,實在是令他膽戰心驚。
跑!
必須跑!
這縣令一咬牙。
可就在手掌都要觸碰到水麵的時候,又縮了回來。
萬一下去也是死呢?
這樣的念頭,總是在這位縣令即將下定決心的時候冒出來,也因此這縣令反反複複試了好幾遍,都最終停在了最後一步。
這一切,莫十都看在眼中。
得!
是一色厲內荏的慫蛋!
莫十瞅了一眼,就沒再理會了。
剛剛,這縣令要是直接敢下水,他還能高看對方一眼,但是現在?
看一眼都多餘。
不過,有一點兒,莫十卻是確定了。
這貨兒,身上有事啊!
而且,還是真正殺頭大事!
不然的話,也不至於一醒來明知道河水內有毒,還要往河邊跑。
這是求生的本能!
至於說得罪莫十和楊羽?
他莫十和楊羽是武卒不假。
皇權特許,先斬後奏也是真的。
但這些都是建立在對方該死的基礎上。
對方不該死,他和楊羽就把人殺了?
不用其他人,以吳老七的脾氣性格,就得把他倆扒了皮。
而想想對方做的事,有哪一件罪已致死的?
兒子乘車壓塌了小渭橋?
還是聽信仆人胡說八道,以至於差點釀成大錯?
這些都不是事,甚至,莫十在剛剛已經想到了對方會在醒來後說“下官喪子後神誌不清,誤信小人之言,請上官責罰!”
這話隻要說出來了,剛剛的事兒就是誤會。
對方最多自罰三杯,也就揭過去了。
當然了,那倆仆人得死。
不死不足以平民憤。
甚至,心思稍微狠辣一點的,還能在這上麵做做文章,將髒水潑在他和楊羽身上。
武卒,有著特權。
可這也造成了天下官員的敵視。
尤其是那些自認為士大夫的文官,更是看武卒不順眼。
三天兩頭的參一本,弄得皇帝都心煩不已,但也不能不見,不能不聽,不然那些七老八十的老幫菜,就真敢扯下朝服,大呼“昏君”,拿頭往柱子上撞。
是真撞!
那可不是做戲!
人都七老八十了,怕個啥?
但凡真撞死在了金鑾殿上,那就是青史留名!
老了老了,還能圖什呢?
兒孫後代?
放心,兒孫後代死不了。
還會越過越好,皇帝哪怕是為了挽回名聲,也都好好照顧著這些人。
你看,活夠了,享受夠了,既能青史留名,又能庇護家人,這等美事,又有哪個人不想做呢?
這事兒是吳老七當飯後談資告知莫十的。
自然算不上秘密。
眼前的縣令必然也知道。
可對方卻是想都沒想,第一是就跑……
真就是飯桶!
莫十心底評價著,這好的條件都不會用,換做是他,醒來之後第一件事就得高喊一句“武卒你們欺人太甚,泯滅枉法,逼得我家破人亡”!
甭管是真是假,口號得先喊出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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