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男女生禁止在學校內談戀愛,違者開除。
第二條:禁止在學校打架,違者開除。
第三條:禁止在學校內使用電子產品。
第四條:禁止在走廊逗留超過20分鍾,教室內待夠40分鍾,必須出走廊活動。違者開除。
第五條:禁止在學校討論■■■老師,違者開除。
第六條:待過的教室必須在兩個小時後才能再次進入,違者老師談話。
第七條:禁止未經請假私自離開學校,違者開除。
七條校規在白紙上打印的整整齊齊。王涵看著這七條校規心中泛起疑惑,有些校規他能理解,但是有些他真得覺得有些離譜,比如待過的教室必須兩個小時以後才能再次進入,走廊不能待超過20分鍾。還有不能討論某某老師的,是因為這個老師犯了什錯嗎?
王涵並沒有拿出手機拍照,上麵很清楚的規定學校內不能使用電子產品,但是卻沒有說明後果。可能學校就讓所有人的電子產品全部死機。
目前最主要是成功活到明天,出去請求支援。
王涵看著胳膊的手表,距離他們剛才離開高一二班教室已經過去了十八分鍾。離校規上標記的20分鍾還有兩分鍾就到了。如果他猜的不錯,違者開除的開除可能就是死亡。
於是他連忙告訴其他人,不要在走廊逗留。
眾人疑惑不解,但還是跟著他的腳步進了右手邊第一間教室,高一十一班。
進入教室後,王涵第一時間看向黑板
黑板上用粉筆字寫到:“禁止在班級吃東西!”
於是他長舒一口氣,幸好不是禁止說話。於是將自己猜到的校規校紀和班規的規則說了出來。
黃沁汶聽了很冷靜的說:“那也就是說咱們目前最多隻能在教室待40分鍾,而走廊最多待20分鍾。否則就會被開除。那開除的結果是什呢?”
王思佳聽了這句話說道:“開除會不會就是齊好好那樣!”
眾人一陣騷亂:“那也就是說,剛才的那七條校規都不能違反是嗎?違反者就會死!”
“這個不能排除,目前看來咱們隻能熬到第二天早上八點才能出去了。”王涵把有極大可能性的結果告訴大家。
眾人聽了一陣沉默。
王涵看著手表,現在是晚上的七點四十六分,他們是七點三十一分進來這間教室的。距離四十分鍾的時間還有二十五分鍾。時間還很充裕。
他們都把手電筒關閉了,仿佛在黑暗的環境下能更獲得安全感。
教室窗戶外一輪彎月灑下月光,幽幽的白光照在眾人身上,教室也不顯得昏暗。
粉筆字在月光的照耀下,顯現出慘白的樣子,竟然有點像血染就的模樣。
王涵轉過頭,麵對其餘六人,對他們說。
“你們相信我嗎?相信我的話就跟著我的指示去做,目前來看這間學校如果不違反它的規則的話,咱們都可以很安全。那樣的話明天早上就可以活著離開這個學校。”
其餘六人都害怕的點點頭。
馬上就到了晚上七點五十六分,王涵帶著其他人離開了高一十一班。
七人走到了走廊上,教學樓是回字型結構,走廊中間是天井似的空地。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