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少女被侮辱虐殺的事件引起了很大的恐慌。
在那一段時間,青川市民人心惶惶,家有小姑娘的更是每天都要在小孩上學前多次叮囑不要隨便相信陌生人,準時接送小孩兒,絲毫不敢懈怠,寧願被老板批評甚至扣工資也不願意加班。
都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但此時大家都覺得這點錢怎會有自家小孩兒重要呢?
不同的現實情況讓人做出不同的取舍,人是最善於審時度勢的。
隨著時光匆匆流逝,大家已經漸漸遺忘了那段時間的恐慌,更別說記得那個被傷害了的小姑娘。
有個人卻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些年以來,他一直都在努力尋找線索,追蹤凶手的下落。
當年的案件因為沒有追查到重要線索,沒有抓到嫌疑人,所以慢慢成了一樁懸案。
案子發生的那一年顧錦呈每個月都會去警察局詢問情況,但是都會無功而返,時不時還有記者聯係家屬,大部分確實是關心案子的進展,來安慰家屬,然而有個別人不一樣,表麵上是在對生者的安慰,但實際是給自己找能夠博人眼球的新聞素材,甚至因為不滿意回複而惡語相向。
“叮鈴鈴……”
“喂”
“您好,顧先生,你妹妹的案子有新線索了嗎?”
“……沒有”
“什?警察怎辦案的?這是我給你打的第7個電話了,早知道不打了,真是浪費我話費……嘟…”
“你……”
此時顧錦呈是有些無力的,沒再說什,隻盯著《哈姆雷特》的書本封麵,沒什動作。
……
後來,漸漸的,哪一種,都沒有了。
所以說,當你離開這個世界以後,不管是以怎樣的方式離開,最後會為你哀痛的隻有你還在人世的親人。
在顧錦呈不斷跑警局的那一年,認識了一個人,一個能夠與顧錦呈感同身受的青年人,是一個為人仗義、內心充滿正義感人民警察。
蘇燃之所以能夠與顧錦呈感同身受,是因為他也有個妹妹,與他很親近。有一次帶妹妹去逛夜市的時候,妹妹被人販子拐走了,是在青石河邊找到的,找到的時候已經沒有了任何的生命體征。
人販子沒把一小屁孩兒放在眼,把她迷暈裝箱子,就和同夥一塊兒喝酒,喝高了之後忘記打開箱子給孩子透氣,最後讓蘇燃妹妹活活悶死,直接在逃亡路上拋到車外,順著坡子滾落在河邊了。幾經波折,那兩人販子被抓,判了死刑立刻執行。
殺人償命可以還給家屬一些公道,但是時光不返,逝去的人已經回不來了,失去親人的痛是永遠忘不掉的。所以,當時還在上初中的蘇燃就已經下定決心將來要成為一個人民警察,用正義的身份懲惡揚善,他確實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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