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依·梵卓是血族的侯爵,他有一個不成器的兒子,阿爾芒·梵卓。
血族壽命悠久,在拜依一千三百二十三歲的時候妻子生下了這個兒子,他算是老來得子,因此對阿爾芒很是溺愛。
等到阿爾芒五十歲的時候,他忽然變得叛逆起來,經常離開血族的聚集地,跑去外麵瞎浪。
作為一名見識廣博的血族侯爵,拜依每次看見自己兒子離開的時候都心驚膽顫,生怕這就是他們父子的最後一麵。
這小子是真不知道血族的心頭血是好東西啊!
而且偏偏這小子這弱。
在多次勸導無果之後,拜依選擇了妥協,不再過問兒子的行蹤。
但這畢竟是自己的兒子,拜依去公爵那求來了兩顆寶石,這兩顆寶石被超凡力量相連,隻要阿爾芒隨身帶著其中一顆寶石,拜依就能憑借另一顆寶石得知兒子的安危和位置。
拜依在阿爾芒五十五歲生日時,把寶石製作成吊墜送給了兒子。
這樣他起碼能夠心安一些。
今天本來是陽光明媚的一天,拜依的心情很不錯,他的兒子寫信告訴他最近又遇上了新的獵物,據阿爾芒所說,那女孩的血液聞起來是百合味的。
拜依能夠從那些字跡讀出兒子的喜悅,所以他也為自己的兒子感到高興。
畢竟是兒子呀。
這想著的時候,拜依伸手便去拿放在桌上的高腳杯,麵裝著新鮮的處子血液。
“啪嗒——”
拜依不小心把高腳杯推下桌子打碎了。
這可是在拜依一千三百四十歲生日的時候兒子送給他的生日禮物!
拜依一直很寶貴這個杯子,可現在竟然打碎了!
“哎。”
拜依歎了口氣,這時候忽然傳來了一陣心悸!
好像有什不好的事情即將發生。
拜依從衣領處拽出一條吊墜,他的手握在寶石上麵,忽然有了一種明悟!
兒子,危!
這是宅在家超過一千年的拜依,第一次離開聚集地。
……
“我的兒,我的兒!”
威爾遜和斯托拉斯對視一眼,看見那個渾身上下散發著強者氣息的男人從他們身邊經過,一下把那渾身是血的兒子抱在懷。
看著哭得悲傷的男人,威爾遜微笑著說:“叔叔,你先別著急,阿爾芒他隻是睡著了!”
威爾遜悄悄把沾滿鮮血的兩隻手背在了背後,至於臉上的鮮血,威爾遜就來不及藏了。
“你,你殺了我兒!”男人轉過頭來,悲憤欲絕。
威爾遜被強大的威壓嚇到了,但出於本能,他還是強裝鎮定。
“叔叔,我和阿爾芒是朋友,朋友是不會殺朋友的。”威爾遜胡說八道。
“真是蹩腳的謊言,你以為他會相信嗎?他可是侯爵級別的血族,碾死你就像是碾死一隻螻蟻!你還不如現在先想好遺言怎寫,我會轉交給你的父母……哦,不,你父母已經安靜的躺在墳墓了,那轉交給你的朋友?”
斯托拉斯停在威爾遜的肩頭,哈哈大笑:“哈哈,你也沒有朋友,真是悲哀啊,威爾遜,根據我們的契約,你死之後靈魂是屬於我的,我最喜歡孤獨的靈魂,哈哈,那一定非常美味!”
“額,恕我直言,斯托拉斯,你也沒有朋友,你要不先試試自己的靈魂味道如何?”威爾遜小聲嘀咕。
“誰說我沒有朋友的?”烏鴉像是被戳中了痛處,“我有一萬個朋友!”
“那你現在還費什話,趕緊搖一個人救我!我向你保證,靈魂就像是紅酒,越老越醇厚,等我老無所依成為孤寡老人之後,那靈魂的味道才好!”威爾遜大聲的罵罵咧咧,“懂什叫投資嗎,該不會號稱最睿智的魔神,斯托拉斯,是一個隻在乎眼前利益的蠢蛋吧?”
“我當然想救你,可我的本體,還有朋友都在那扇門的後麵,你知道的,想真正突破那扇門,大概還需要十年,希望你能夠活到那個時候。”烏鴉嘴巴都笑歪了,“雖然我很想幫你,但是嘛,自求多福吧!”
烏鴉振翅從威爾遜的肩頭起飛,它落到一旁的樹上,尖銳的嗓音傳出很遠:“加油,我這個人,哦,不,我這個魔神見不了殘忍的場麵,所以我先閃人啦!”
“哎。”
威爾遜看著那迎麵而來的利爪,聞著鋪麵的死亡氣息,說自己一點不慌自然是假的,但是怎說呢,又不是第一次死了,他有經驗。
無非就是意識墜入虛無,隻能感覺到無聲的寂寞和孤獨罷了。
再說了,反正他簽好了契約,等自己死了之後靈魂就屬於那隻該死的烏鴉了。
大不了不做人了,跪在斯托拉斯的麵前求他讓自己多活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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