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實踐中著實出現過一些離譜操作。
比如說:反抗不夠激烈,就不能認定為強奸;戴套不算強奸等等。
甚至還有極個別案例:某地一名女子遭男子強奸,該女說包有套,要不給大哥戴上?大哥戴了,女人事後報案,結果不算強奸。
所幸隨著司法論證體係的完善,這些案子最後都翻案了。
但是……
如果一個女生主動幫男生事前買套,注意是事前,不是事中!
那還能算強奸嗎?
你說你提前準備好,就怕萬一遭到強奸,也好保護一下自己,那還說得過去。
可你在開房前突然想起來,然後去主動買套,再然後說自己被強奸,這是不是在邏輯上前後矛盾啊?
此時此刻,朱琳娜就沒想明白。
買套這件小事,竟然能影響到法庭對於強奸事實的客觀認定。
隻能說,有些人的天賦點都點在了顏值和演技上,卻沒點在腦子上。
“原訴人,你口口聲聲說我當事人強奸了你,那為什你還會在開房前主動買套?”
李福菊說著,取出了商店提供的消費流水賬單。
“晚上11點23分,鬆海億達廣場一樓連鎖便利店,店門口有監控拍到你,店員也證明是你主動購買的超薄001,你買了一盒,消費xx元,使用的是微信支付。”
“我買套怎了?”朱琳娜還是沒想明白,指著張偉鼻子罵道:“我買套和他強奸我有什關係!”
“啊,對對對,你說的都對。”
李福菊都整無語了,隻能笑著應付,誰都聽得出來他語氣中的敷衍。
這一番對話,也把一旁的陪審團搞無語了。
原先他們看向朱琳娜的眼神充滿著同情,現在卻仿佛在看一個傻逼。
“你們,你們不相信我,嗚嗚嗚……”
朱琳娜果然沒有忘記林金澤的叮囑,隻要遇到問題就哭,她看陪審團眼神不對,立馬哭了出來。
可這一次,沒有人覺得她可憐,反倒是不少人都在內心冷笑。
好一個鱷魚的眼淚。
“原訴人,不是我們不相信你啊,隻是你的回答實在是太過於離譜。”
“你,你們都欺負我,明明是我被強奸了,他還騙我,你們都欺負人,嗚嗚嗚……”
朱琳娜在持續輸出,但李福菊是鳥都不鳥她,而是冷漠的追問。
“好,那下一個問題,你所說的騙,這個能請你具體解釋一下嗎?”
朱琳娜抽動雙肩,哽咽道:“那個騙子張偉,他一直都說自己是談判專家,他還忽悠我說背後有關係,認識人家局長,還騙我說自己是富二代……”
“富二代?”
李福菊一臉驚訝的打斷了她,“你有證據證明我當事人親口說了這句話嗎?”
“這還要怎證明啊,他說了就是說了啊!”
聽到這話,包括法官在內,現場稍微懂點法的人都一陣頭疼。
拜托,妹妹。
這可是法庭唉。
法庭凡事都講究證據,你沒證據上個屁的法庭!
“首先,你沒證據,其次就算你有證據錄音,證據人證之類也無所謂。”
李福菊揉了揉肚子,抬手指著張偉:“請問法官,我當事人說自己是富二代,這屬於吹牛逼,對不對?”
“嗯。”法官不苟言笑的點了點頭。
“那再請問,我當事人就算真吹了牛逼,那他犯法嗎?”
這個問題,對於嚴肅的法庭來說,還是讓人挺耳目一新的。
吹牛逼他犯法嗎?
當然不犯法!
你喝個酒說自己能喝八兩,結果一杯就醉了,這就是吹牛逼。
你看看,吹牛逼各行各業每天都有人做,這要是犯法的話,這天底下的監獄都要不夠咯。
“不算!”
所以法官也很肯定的答了。
“那好,咱們再回到本案的最基本邏輯上,我當事人張偉騙原訴人說他是富二代,然後原訴人就與他發生了關係?”
李福菊看向朱琳娜,笑著補充道:“而且還是原訴人主動幫忙買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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