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天易說》

類別:未分類 作者:神之罪 本章:《希天易說》

    《希天易說》



    王希天著



    事以理成,理以事顯,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蘇軾曰:“易明憂患,又明其所以致之之故。”蓋言君子致福,小人成禍,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善不積,不能勃焉而興;惡不積,不能忽焉而亡。



    《易》曰:“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周易大象解》曰:“君子知萬物之幾,皆原於思。”



    希天案:“君子所擇之書,不可不慎。擇書不慎,其智不明。君子處窮,未識天道之蘊,則無以變、無以通、無以久。《易》之為書,順天道則吉,逆天道則凶,意在茲乎?”



    《周易內傳》曰:“賢人,賢於人者,蓋亦謂希天之聖人也。”



    希天案:“餘原名【神大罪】,意怪寓異,今改姓名,雖和其光,同其塵,卻誌在我應為希天之王者也。然不達乎入聖之境,又何以希天耶?古之所謂聖王,明強之道也。明則內聖,強則外王。”



    【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周易內傳》曰:“天者,理而已矣,得理則得天矣。,”



    希天案:天者,不可見之神明也,不可知之時運也。子曰:“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天命有德,必有餘慶。天討有罪,必有災殃。故善易者,則性必莊嚴,曾國藩所謂主敬也。危亂之所,雖險而又險,君子有智有勇,亦可全身。此張子房,李鄴侯,郭子儀謹小慎微所以自修矣。然性疏之門,必溺於聲色,天之最惡惡者也。君子所畏甚於水火,終不敢入。此楊廣驕奢淫逸所以取敗矣。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希天案:《梅花易數》曰:“一物還有一物身,一身還有一乾坤。能知萬物備於我,肯把三才別立根。《華嚴經》曰:“一花一世界,一葉一菩提。”《莊子》曰:“一尺之捶,日取其半,萬世不竭也。”《道德經》曰:“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此數語者,皆言無中藏有,小中隱大,幻中生真也。故言行者,雖小之又小,亦有天地之道矣。咎雖微、過雖小、惡雖淺、罪雖無,卻盡藏莫大無窮死罪、永世不可贖救之天地。不然,千古罪人秦檜之流何以生之?惡不忍聞、罪不容誅,皆生於不睹不聞之無窮天地。故戒慎恐懼者,君子須臾不可離之道也。餘未改名之前,欲以【神大罪】之名,作罪己錄《神之罪:我的死罪是終極的、無限的、永的》,蓋誌在彰乎此至慎之道矣。苟為嚴己恕人之君子,須臾之間無此至慎,非莫大無窮、永不可贖之死罪,又為何哉!



    神者,猶指天也,不畏天而狂逆,心心念念欲取代之,斯可為天下之至罪,不可複救矣!



    未勤於邦,此乃餘之死罪也。未儉於家,此乃餘之死罪也。未言忠信,此乃餘之死罪也。未行篤敬,此乃餘之死罪也。君子修身至此,又何懷責人之意乎!



    《周易內傳》曰:“已成乎物者,吉凶之效;未成乎物者,吉凶之幾。”又曰:“自天地一隱一見之文理,則謂之幽明。”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希天案:“幾者,猶指天地也。禍生有胎,福生有基,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所謂胎、基、必、固之謂者,皆言幾之天地也。惟《易》能知幾無不著明,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



    《周易內傳》曰:“不違”,天不違之也。天地之所以宰萬物者,理而已矣。《易》一準時位當然之理,以著其得失,故吉凶雖未先見,而其應不爽,天地弗能違也。”



    希天案:“不違,希天也。若有聖人學德希天之修養,則可知周萬物,道濟天下。不然,違天而行,求其全身,亦難之又難矣。”



    《周易內傳》曰:“修之者吉,修其性之良能也。悖之者凶,悖其性之定之定理也。”



    希天案:“不容青史盡成灰。三千年讀史,吉凶禍福,無出此矣。順天性者,則生則貴;逆天性者,則死則賤。命數之理,皆原天性。”



    又曰:“此太極之所以出生萬物,成萬理而起萬事者也,資始資生之本體也。故謂之道,亙古今,統天人,攝人物,皆受成於此。其在人也,則自此而善,此而性矣。夫一陰一陽,,《易》之全體大用也。”



    希天案:善者,知其必有餘慶也,故自此而善。《中庸》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順天樂命則吉,故自此而性。



    又曰:在陽而為象為氣者,足以通天下之誌而無不知,在陰而為形為精者,足以成天下之務而無不能,斯其純善而無惡者。孟子曰:“人無有不善。”就其繼者而言也。



    又曰:“是一陰一陽之妙,以次而漸凝於人,則成乎人之性。則全《易》之理不離乎性中即性以推求之,《易》之蘊豈待他求象數哉!”



    希天案:“以聖人之知,豈不知以人之性,終不可盡天命之性!然聖希天,是汲汲於求道而不止也。”



    又曰:“欲為君子者,舍《易》不學,安於一偏之見,迷其性善之全體,陰陽之大用,將與百姓均其芒昧,久矣!



    希天案:“迷者,不知也。蓋言百姓雖趨吉避凶,然無大仁大智之大用也。”



    又曰:“聖人盡人道,而不如異端之欲妄同於天;至於業大德盛,人道已盡,乃學於《易》而樂天安土以無憂,此夫子所謂卒學《易》而後可以無大過也。”



    又曰:“盡其性而業大者,惟道之富有;盡其性而德盛者,惟道之日新也。在道為富有,見於業則大,在道為日新,居為德則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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